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仕佳光子股票代码:6883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42层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佳光子”)中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仕佳光子中拥有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声明 ...... 13
附表 ...... 15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仕佳光子、上市公司 | 指 |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基金 | 指 |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285亿元 |
成立日期 | 2015-12-11 |
经营期限 | 2015-12-11至2025-12-1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59507326P |
公司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企业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其他股权投资基金;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业务;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资顾问与策划;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策划。(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 | 1.06% |
2 | 珠海横琴富华金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50,000 | 5.26% |
3 | 济南峰靖商贸有限公司 | 150,000 | 5.26% |
4 | 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 | 5.26% |
5 | 珠海横琴富华金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50,000 | 5.26% |
6 | 深圳市中科鼎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000 | 5.26% |
7 |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 | 5.26% |
8 | 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 | 3.51% |
9 |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 | 3.51% |
10 |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3.51% |
11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3.51% |
12 | 深圳市龙华区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3.51% |
13 | 致诚长泰肆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000 | 3.16% |
14 |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 | 2.46% |
15 | 上海行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 | 2.11% |
16 |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 | 2.11% |
17 | 李永魁 | 50,000 | 1.75% |
18 | 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 50,000 | 1.75% |
19 | 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 | 1.75% |
20 | 新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 | 1.75% |
21 | 深圳市安林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 | 1.75% |
22 | 新余市晟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 | 1.75% |
23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 | 1.75% |
24 | 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50,000 | 1.75% |
25 | 厦门市三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 | 1.75% |
26 | 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 1.75% |
27 | 北银丰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 | 1.75% |
28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50,000 | 1.75% |
29 | 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 | 3.52% |
30 | 新疆粤新润合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 | 1.75% |
31 | 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 | 1.75% |
32 | 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 | 1.75% |
33 | 天津未来产业创新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 | 1.05% |
34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 | 1.26% |
35 |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 | 1.05% |
36 | 深圳市文燊威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 | 1.05% |
37 | 徐州金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 | 1.05% |
38 | 陈韵竹 | 20,000 | 0.70% |
39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 | 0.70% |
40 | 汇祥蓝天(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 | 0.70% |
41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20,000 | 0.70% |
42 | 唐山致行商贸有限公司 | 20,000 | 0.70% |
43 |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 | 0.70% |
44 | 盘李琦 | 10,000 | 0.35% |
45 | 郑焕坚 | 10,000 | 0.35% |
46 | 深圳市广顺昌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0.35% |
47 | 河源春沐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 | 0.35% |
48 | 深圳市中孚泰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 | 0.35% |
49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 | 0.35% |
50 | 喀什唐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0.35% |
合计 | 2,850,000 | 100.00%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靳海涛 | 男 |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首席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中国 | 深圳 | 无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资金需求而做出的审慎决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有继续减少或增加其在仕佳光子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则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前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2,883,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基金于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1月10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0.4612%。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体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前海基金 | 集中竞价 | 2021年10月19日 | 150,000 | 0.0327 |
2021年10月20日 | 62,321 | 0.0136 | ||
2021年11月01日 | 100,000 | 0.0218 | ||
2021年11月03日 | 200,000 | 0.0436 | ||
2021年11月08日 | 63,335 | 0.0138 | ||
2021年11月09日 | 1,320,566 | 0.2878 | ||
2021年11月10日 | 220,000 | 0.0480 | ||
合计 | 2,116,222 | 0.4612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前海基金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000,000 | 5.45 | 22,883,778 | 4.99 |
合计 | 25,000,000 | 5.45 | 22,883,778 | 4.9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文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河南省鹤壁市 |
股票简称 | 仕佳光子 | 股票代码 | 68831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深圳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合计公司家数:2家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合计持股数量:2500万股 合计持股比例: 5.45%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合计变动数量: 211.6222万股 合计变动比例: 0.4612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为 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1月10日 方式:集中竞价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本次系股份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问题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否□ 不排除?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日期: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