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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得医疗:对外投资公告(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0

证券代码:832278 证券简称:鹿得医疗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发布了《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由于该公告部分表述存在疏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 更正事项的具体原因

本次投资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不详细。

二、 更正内容

更正前: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投资新建项目属于日常经营活动行为,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更正后: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为46,066.97万元和36,964.59万元,公司本次拟出资金额为2,021.36万元,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4.39%,占净资产的比例为5.47%。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四)公众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公司在最近12个月内未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公司进行投资。

因此,本次对外投资未达到或超过《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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