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陈剑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减持进展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陈剑锋先生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陈剑锋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4,630,000股,占总股本的1.81%,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陈剑锋 | ||||
住所 | 北京市昌平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6月11日-11月9日 | ||||
股票简称 | 北摩高科 | 股票代码 | 002985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4,630,000 | 1.81% | |||
合 计 | 4,630,000 | 1.81%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30,500,220 | 11.95 | 25,870,220 | 10.1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300,055 | 2.08 | 670,055 | 0.2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5,200,165 | 9.87 | 25,200,165 | 9.87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剑锋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陈剑锋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陈剑锋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陈剑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后续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陈剑锋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陈剑锋《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