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光峰科技股票代码: 688007
信息披露义务人: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住所或通讯地址:2516-2520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一致行动人:Light Zone Limited住所或通讯地址:Suites 2516, 25/F,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Kong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签署日期: 2021年11月10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简称SAIF IV |
一致行动人 | 指 | Light Zone Limited,简称Light zone |
上市公司、公司、光峰科技 | 指 |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合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4.99%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
注册地址 | 2516-2520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
董事 | 阎焱、Pak Tao Wan |
已发行股本 | 1股 |
公司编号 | 1951005 |
企业类型 | 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 |
成立日期 | 2013年8月9日 |
股东名称 | SAIF Partners IV L.P |
通讯地址 | 2516-2520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
企业名称 | Light Zone Limited |
注册地址 | Suites 2516, 25/F,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
董事 | 阎焱 |
已发行股本 | 1股 |
公司编号 | 2510789 |
企业类型 | 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 |
成立日期 | 2017年3月28日 |
股东名称 | 阎焱 |
通讯地址 | Suites 2516, 25/F,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
Light Zone Limited的实际控制人阎焱先生担任SAIF IV Hong Kong (ChinaInvestments) Limited的董事,两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SAIF IV | 阎焱 | 男 | 董事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否 |
SAIF IV | Pak Tao Wan | 男 | 董事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否 |
公司名称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Light Zone | 阎焱 | 男 | 董事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否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 个月内有计划地根据市场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继续减持公司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比减少至4.99%。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SAIF IV | 41,919,094 | 9.26 | 20,834,278 | 4.60 |
Light Zone | 1,771,894 | 0.39 | 1,771,894 | 0.39 |
合计 | 43,690,988 | 9.65 | 22,606,172 | 4.99 |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数量(股) | 均价 (元/股) | 减持金额(元) |
SAIF IV | 集合竞价 | 2020年5月7日—2021年10月15日 | 7,547,446 | 30.13 | 227,375,048.87 |
SAIF IV | 大宗交易 | 2021年5月7日—2021年11月9日 | 13,537,370 | 28.17 | 381,348,741.70 |
合计 | - | - | 21,084,816 | - | 608,723,790.57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盖章)
Light Zone Limited(盖章)
日期: 2021年11月10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市 |
股票简称 | 光峰科技 | 股票代码 | 68800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2516-2520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41,919,094股 持股比例: 9.2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光峰科技43,690,988股,合计持股比例9.65%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21,084,816股 变动比例: 4.6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共减持光峰科技21,084,816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4.99%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否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