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21-057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2021年度因业务需要,将与关联方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〇研究所发生总金额不超过22,116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2021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关联董事王振华、胡冠林、邵哲明、贾宇、李海波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业务采购需求,公司拟向前述关联方新增销售红外、激光产品及组件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合计全年预计额度不超过28,000万元。
(3)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作为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事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原预计金额 | 新增预计金额 | 现预计年度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销售红外、激光、光学产品 | 市场 价格 | 20,000 | 8,000 | 28,000 | 15,856.77 | 16,453.55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注册资本:人民币9,325万元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981号法定代表人:王振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2000821X1经营范围:光电火控技术研究、光电警戒技术研究、光电探测技术研究、光电对抗技术研究、天文导航技术研究、光学与光电子学研究、光学技术情报研究、光学计量研究、光电子学计量研究、相关职业技能鉴定与研究生培养等。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经营诚信。
(二)关联关系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目前持有本公司58.2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将按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与公司向非关联第三方销售商品的定价方式相同,不存在损
害公司或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
本次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且严格遵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已对会议拟审议的《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慎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和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所进行的合理预测,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出具了如下书面意见:经审查,本次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和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就2021年可能新增的关联交易情况作出的合理预测,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经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