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实施股份回购: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0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于2021年2月24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在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5月7日期间披露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相关公告。截至2021年5月17日,公司第二期回购实施完毕,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份101,261,838 股,最高成交价为61.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999,520,920.65元(不含交易费用)。针对前述事项,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变更回购股份用途:鉴于公司短期内无使用第二期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具体计划,公司于2021年6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决定对第二期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及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015,730,878股变更为5,914,469,040股。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日期为2021年11月9日。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注销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015,730,878股变更为5,914,469,040股。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回购股份注销前 | 本次注销股份数(股) | 回购股份注销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45,451,775 | 0.76% | — | 45,451,775 | 0.77%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970,279,103 | 99.24% | 101,261,838 | 5,869,017,265 | 99.23% |
三、总股本 | 6,015,730,878 | 100.00% | 101,261,838 | 5,914,469,040 | 100.00% |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后续将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