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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1

证券代码: 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7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改聘立信承担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针对改聘事项,公司已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信永中和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郭宪明1994年2002年2012年2021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金玲2013年2009年2009年2021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瑜2007年2007年2007年2021年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0年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0年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19年-2020年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19年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19年宁波精达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18年-2019年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18年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组成员
2018年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组成员
2019年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组成员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0年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2019年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2018年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2018年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已连续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信永中和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0 年度,信永中和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信永中和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改聘立信承担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因此,我们同意变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慎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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