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0日下午15:00在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工业园区纬五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0日在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工业园区纬五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以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素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