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3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各位监事送出。
2、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21年11月9日;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方式:现场。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军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欧贤华先生列席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英维克精密温控节能设备中原总部基地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英维克精密温控节能设备中原总部基地项目合作协议》,拟出资30亿元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运营英维克精密温控节能设备中原总部基地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原2名激励对象,一名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辞职申请而离职,另一名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两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0,342股,回购价格为7.642元/股。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戴向阳先生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监事辞职及增补非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