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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芯海科技关于公司副总经理任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0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任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副总经理庞功会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将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卢国建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丁京柱、郭争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总经理任免的议案》,同意公司副总经理庞功会自本次董事审议通过之日起将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意聘任丁京柱、郭争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京柱、郭争永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丁京柱、

郭争永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丁京柱、郭争永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丁京柱、郭争永先生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其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副总经理庞功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意聘任丁京柱、郭争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

丁京柱简历丁京柱,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以及MBA学历。于1993年7月至2002年4月曾在河北科技大学就职,担任专业教师;2002年4月至2018年6月就职于德州仪器半导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历任系统工程师、现场应用工程师、技术应用经理以及中国区培训经理;2018年6月至2021年7月任职艾迪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2018年并入瑞萨电子)市场和应用总监。2021年7月加入公司,并担任公司市场营销部总监。

郭争永简历郭争永,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大专学历。于2002年7月至2008年11月就职于新钶信息系统担任软件工程师;2008年11月至2012年3月就职于深圳途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产品经理;2012年3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深圳市乐教云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17年7月就职于深圳市芯海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产品经理;2017年7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康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丁京柱、郭争永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京柱、郭争永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丁京柱、郭争永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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