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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合金: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0

证券代码:300697 证券简称:电工合金 公告编号:2021-064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力皎女士、冯岳军先生、沈国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李专元先生、仇如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选举产生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

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包维义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包维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包维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1 月 9 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力皎女士

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4年加入电工有限,曾任电工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及江阴康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并担任江阴市人大代表、江阴市青年商会理事、江阴市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等职务。截至公告日,陈力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1.25%的股份,通过公司股东镇江市金康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陈力皎女士持有其9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26.991%的股份,通过天津秋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力皎女士持有其5%股权)间接持有公司0.375%的股份,通过镇江秋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陈力皎女士持有其9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5.634%的股份,陈力皎、冯岳军夫妇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冯岳军先生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加入电工有限,历任电工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江阴康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冯岳军先生通过公司股东镇江市金康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冯岳军先生持有其1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2.999%的股份,通过天津秋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冯岳军先生持有其25%股权)间接持有公司1.875%的股份,通过镇江秋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冯岳军先生持有其10%股权)间接持有

公司0.626%的股份,陈力皎、冯岳军夫妇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沈国祥先生

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江阴市色织二厂财务科长,1995年加入公司,历任电工有限董事、副董事长、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江阴康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截至公告日,沈国祥先生通过公司股东天津秋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国祥先生持有其2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1.5%的股份。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仇如愚先生

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任东方航空食品投资有限公司法务,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上海恒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通浩律师事务所主任,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仇如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李专元先生

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无锡市电容器四厂往来会计、成本会计、财务副科长、财务科长,无锡市凌河钼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苏大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杭州子公司财务部长、管理部长、总公司审计主管、总公司会计部长助理,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现任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部长,深圳市汇朗朗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李专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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