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情况
(一)前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1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97,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7,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200,000.00元(含增值税),2019年11月8日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289,8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0,028,018.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971,981.13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11991号《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城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南京分行”)于2019年11月2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江苏通光强能输电线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长城证券于2019年12月18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通光光缆与民生南京分行、长城证券于2020年11月30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四川通光光缆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长城证券2020年12月21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实施审批和监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截至日余额(元) | 备注 |
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 631588934 | 0.00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活期 |
2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 50320188000248261 | 0.00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活期 |
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 632536256 | 17,038,691.81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活期 |
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 539175557956 | 43,320,040.74 | 一般存款账户、活期 |
合计 | 60,358,732.55 |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32,190.25元,已扣除手续费4,179.48元。2021年10月8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1-3项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已全部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共变更3个项目,变更金额为24,437.53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85.16%。
1、高端器件装备用电子线缆扩建项目
投资金额:原承诺投资额为10,250.00万元,变更前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
变更原因:公司持续进行装备线缆的研发创新、技术升级、工艺及设备的改进,但工艺和设备仍需要时间来优化和稳定;另外,虽然民用飞机材料国产化进程在不断推进中,但推进过程较为缓慢,公司的产品到正式商用尚需较长的过程。
变更决策:2020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20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用于“高端器件装备用电子线缆扩建项目”和“年产200公里能源互联领域用中压海底线缆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年产4,800公里OPGW光缆技改项目”、“年产7,200公里OPGW光缆和6,000吨铝包钢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2、年产200公里能源互联领域用中压海底线缆新建项目
投资金额:原承诺投资额为6,500.00万元,变更前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
变更原因:公司综合利用各下属子公司的技术、生产资源,实现了小长度中压海底电缆的生产和销售,由于公司尚未具备高压海底电缆的生产条件,在市场竞争过程中暂无法取得较大的订单;另一方面,受市场竞争和项目产品生产量的影响,项目产品毛利率和收益率较低。
变更决策:2020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20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用于“高端器件装备用电子线缆扩建项目”和“年产200公里能源互联领域用中压海底线缆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年产4,800公里OPGW光缆技改项目”、“年产7,200公里OPGW光缆和6,000吨铝包钢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3、“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
投资金额:原承诺投资额为12,950.00万元,变更前募集资金已使用4,270.15万元。
变更原因:项目按照计划已经完成主体厂房及配套辅助工程的建设,生产设备在确保满足市场开拓要求的基础上逐步增加配置,公司已具备氧化镁防火电缆和云母带防火电缆两类防火电缆市场供给能力,并已经完成多个小批量订单。防火电缆产品市场如轨道交通等行业进入门槛较高,公司作为市场的新进入者,防火电缆产品的供货业绩需要一定时间的积累,市场开拓进程较为缓慢,募集资金利用率较低,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变更决策:2021年8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为7,839.16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用利息收入162.11万元)中未使用部分6,279.24万元用于收购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9年12月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2,525,511.70元。上述置换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2025号)。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四)暂时闲置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2021年9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年产4,800公里OPGW光缆技改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将“年产4,800公里OPGW光缆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以及将“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结项。2021年10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止2021年9月30日,该项目专户结余17,038,691.81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无重大不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运行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的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8日批准报出。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8,697.2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2,887.6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4,437.53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年度 | 使用金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85.16% | 2019年: | 2,464.06 | |||||||||
2020年: | 1,141.67 | ||||||||||
2021年1-9月: | 19,281.87 | ||||||||||
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年产7,200公里OPGW光缆和6000吨铝包钢项目 | 年产7,200公里OPGW光缆和6,000 吨铝包钢项目 | 0.00 | 10,571.00 | 6,255.59 | 0.00 | 10,571.00 | 6,255.59 | 4,315.41 | 2022-5-31 | |
2 | 收购海洋光电49%的股权 | 收购海洋光电49%的股权 | 0.00 | 6,279.24 | 6,279.24 | 0.00 | 6,279.24 | 6,279.24 | 0.00 | 款项已支付、工商变更中 | |
3 | 年产4,800公里OPGW光缆技改项目 | 年产4,800公里OPGW光缆技改项目 | 0.00 | 4,700.00 | 3,002.34 | 0.00 | 4,700.00 | 3,002.34 | 1,697.66 [注1] | 已完成 | |
4 | 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 | 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 | 12,950.00 | 4,270.15 | 4,270.15 | 12,950.00 | 4,270.15 | 4,270.15 | 0.00 | 已完成 | |
5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 | 0.00 | 1,489.48 | 1,501.30 | 0.00 | 1,489.48 | 1,501.30 | -11.82 [注2] | 不适用 | |
6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0.00 | 1,397.81 | 1,578.98 | 0.00 | 1,397.81 | 1,578.98 | -181.17 [注3] | 不适用 | |
7 | 高端器件装备用电子线缆扩建项目 | 高端器件装备用电子线缆扩建项目 | 10,250.00 | 0.00 | 0.00 | 10,250.00 | 0.00 | 0.00 | 0.00 | 已变更终止 |
8 | 年产200公里能源互联领域用中压海底线缆新建项目 | 年产200公里能源互联领域用中压海底线缆新建项目 | 6,500.00 | 0.00 | 0.00 | 6,500.00 | 0.00 | 0.00 | 0.00 | 已变更终止 |
合计 | —— | —— | 29,700.00 | 28,707.68 [注4] | 22,887.60 | 29,700.00 | 28,707.68 | 22,887.60 | 5,820.08 | —— |
[注1]:包含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83.13万元。2021年9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未包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的净额62,051.20元。2021年10月8日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注2]:此处为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2020年12月18日,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将“高端器件装备用电子线缆扩建项目”和“年产 200 公里能源互联领域用中压海底线缆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手续费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此处为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2021年9月1日,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将“年产 7,000 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 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4]:募集资金净额28,697.20万元,差异10.48万元为募集资金自到账至“高端器件装备用电子线缆扩建项目”和“年产 200 公里能源互联领域用中压海底线缆新建项目”变更前的利息收支净额。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至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万元/年)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至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1-9月 | |||||
年产 7,200 公里 OPGW光缆和 6000 吨铝包钢项目 | 0.00% | 2,101.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收购海洋光电49%的股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年产 4,800 公里 OPGW光缆技改项目 | 72.01% | 670.00 | 0.00 | 0.00 | 11.47 | 11.47 | 否[注1] |
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 | 2.39% | 不适用[注2] | 0.00 | 0.00 | -32.20 | -32.20 | 不适用[注1]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 | —— | 0.00 | 0.00 | 0.00 | 0.00 | —— |
[注1]:年产4,800公里 OPGW光缆技改项目于8月份投入生产;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4月份投入生产。[注2]:2021年8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原承诺投资金额12,950万元、原产能7,000公里/年;变更后投资金额4,270.15万、变更后产能2700公里/年。2021年9月1日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