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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08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8日 (星期一)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国法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 11 月24日 14:00 于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应修改了《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有关条款。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改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于2021年11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加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确保公司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应修改了《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条款。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改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于2021年11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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