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山东寿光金鑫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具备一定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唐庆斌 宋执旺 蔡忠杰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