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1-11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向国开行授信事项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中国长城”指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电子”指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下属全资子公司“国开行”指国家开发银行
一、中原电子向国开行授信事项变更的概述
根据公司和下属公司正常业务及项目开展的资金需求,经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2021年5月21日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整体合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约合人民币2,239,067万元,其中中原电子以信用担保方式向国开行申请50,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原电子向国开行授信事项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可参见同日公告2021-111号《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根据项目开展需要,为持续使用国开行授信额度,中原电子拟变更国开行授信的期限及担保方式,由中原电子信用担保的方式变更为第三方(非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的方式,由一年增加至五年。具体详见下表:
公司名称 | 授信银行名称 | 额度(万元) | 期限 | 原担保方式 | 变更后担保方式 |
中原电子 | 国家开发银行 | 50,000 | 五年 | 信用担保 | 第三方担保 |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中原电子向国开行授信事项变更是为了满足其项目开展的需要,持续使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13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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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国开行的授信额度,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
三、其他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相关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O二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