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独立董事葛炬先生以电话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崔瑞丽女士因出差、董事孔繁琦先生因工作原因均委托董事李文强先生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铁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其中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进先生以电话方式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重组上市配套募集资金投资“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一期)部分已于2019年12月31日开业运营。根据本项目整体实施计划,为审慎推进项目进度,兼顾项目建设条件和市场风险,保障投资者权益,拟将项目(二期)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3年12月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