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3楼3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57,465,202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4.3479 |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葛炬先生以电话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崔瑞丽女士因出差、董事孔繁琦先生因工作原因均委托董事李文强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周亚丽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进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557,442,922 | 99.9960 | 22,280 | 0.0040 | 0 | 0.0000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557,442,922 | 99.9960 | 22,280 | 0.0040 | 0 | 0.0000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1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路卫广律师、蒋婷婷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