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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米康: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06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依米康”)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依米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依米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依米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告文件。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激励计划纳入的高管黄建军先生、魏华先生及贺晓静女士放弃成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要基于:一方面,本次激励计划考核的信息数据领域业务是公司重要核心业务,虽然三位高管在该业务板块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三位高管还在公司层面担任职务,不仅要参与信息数据领域业务的工作还需要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负责,因此,为了公司整体业务更好发展,三位高管放弃成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另一方面,公司根据自身未来的业务发展需要正逐步建立和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针对本次未纳入激励对象范围的员工,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对公司的贡献度等方面综合考虑,实施合理的、有针对性、全面的激励机制,经综合考虑后做出了本次激励计划的修改。

由于激励对象范围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的调整,公司对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于2021年11月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具体的修订内容如下:

一、对“特别提示”及“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中“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之“(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二、激励对象的范围”的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特别提示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60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 信息数据领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依米康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 信息数据领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依米康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 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60 人,包括:

1、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依米康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修订后:

特别提示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57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 信息数据领域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含依米康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 信息数据领域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含依米康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 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57人,为在公司信息数据领域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依米康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二、对“特别提示”及“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情况”中“三、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的数量及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 “第六章 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中“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的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特别提示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3,747.0194 万股的 5.03%。其

中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85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4.23%,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4.09%;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5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8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5.91%。

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情况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的数量及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3,747.0194 万股的 5.03%。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85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4.2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4.09%;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5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8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5.91%。修订后:

特别提示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3,747.0194 万股的4.57%。其中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6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3.6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9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情况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的数量及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3,747.0194万股的4.57%。其中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6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3.6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9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三、对“第六章 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中“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的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姓名国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
黄建军中国财务总监130.005.91%0.30%
魏华中国技术总监100.004.55%0.23%
贺晓静中国董事会秘书兼人事行政总监63.002.86%0.14%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共157人)1,557.0070.77%3.56%
预留部分350.0015.91%0.80%
合计2,200.00100.00%5.03%

修订后:

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共157人)1,600.0080.00%3.66%
预留部分400.0020.00%0.91%
合计2,000.00100.00%4.57%

四、对“第十一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之“一、会计处理办法”、“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的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一、会计处理办法

(四)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①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 2021 年 10 月 25 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 6.54 元/股(2021 年 10 月 25 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 年、2 年、3 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8.49%、22.09%、22.72%(深证综指对应期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②高级管理人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由于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需要承担限制性股票已归属但不能转让的限制,对应一定的限制成本。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以 Black-Scholes模型(B-S 模型)作为定价模型,扣除限制性因素带来的成本后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其中限制性因素所带来的折价价值,理论上等于买入对应期限认沽期权的价值。 公司于董事会当日运用该模型以 2021 年 10 月 25 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 6.54 元/股(2021 年 10 月 25 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 每个归属日后另行锁定的加权平均期。

3、历史波动率: 深证综指对应期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对应期间的存款基准利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850.00万股。按照草案公布前一交易日的收盘数据预测算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则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权益费用为5,196.29万元,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股份公允价值为准,假设2021年11月授予,则2021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5,196.29227.872,651.931,658.75657.74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归属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修订后:

一、会计处理办法

(四)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 2021 年10 月25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6.54 元/股(2021 年 10 月 25 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 年、2 年、3 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8.49%、22.09%、22.72%(深证综指对应期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 1年期、2年期、3 年期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00.00万股。按照草案公布前一交易日的收盘数据预测算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则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权益费用为4,676.95万元,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股份公允价值为准,假设2021年11月授予,则2021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4,676.95204.522,380.671,495.05596.71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归属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与上述表述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修订更新后的《依米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依米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依米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及相关文件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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