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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5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1,959,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00%,相关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丰琪投资目前正在实施增持计划,其持股数量按最近一次增持计划进展公告中数据统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丰琪投资及施章峰先生合计质押公司股份372,650,000股,施霞女士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况,上述主体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2.79%,占公司总股本的41.49%。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 数量(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丰琪 投资 | 是 | 43,950,000 | 否 | 否 | 2021- 11-4 | 2024- 11-8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 10.28 | 4.89 | 补充流动资金 |
施章峰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 35,000,000 | 否 | 否 | 2021- 11-5 | 2024- 11-8 | 55.70 | 3.90 | ||
合计 | 78,950,000 | 否 | / | / | / | / | / | 8.7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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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本次股份质押业务全部办理成功后,上述主体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丰琪投资 | 427,711,392 | 47.62 | 285,340,000 | 329,290,000 | 76.99 | 36.66 |
施章峰 | 62,837,338 | 7.00 | 8,360,000 | 43,360,000 | 69.00 | 4.83 |
施霞 | 21,410,758 | 2.38 | 0 | 0 | 0 | 0 |
合计 | 511,959,488 | 57.00 | 293,700,000 | 372,650,000 | 72.79 | 4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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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股份质押业务主要系为满足关联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融资需要,目前,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