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0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应诉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3550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诉讼事项尚未开庭,目前尚无法判定此案诉讼结果,故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 近日,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民初5020号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被告一: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港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二)案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三)事实与理由
原告称其在中国拥有第200380101061.7号发明专利的专利权,认为被告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C36干式直流滤波电容器”,侵害了其专利权。
(四)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200380101061.7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
2、判令被告二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200380101061.7号发明专利的行为,包括停止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
3、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500万元;
4、判令被告一承担原告维权的合理支出人民币50万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已聘请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应诉,公司和律师团队认为涉诉产品不侵犯涉案专利,公司将积极寻求合理的应对方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