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权解除质押的情况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通知,锦江集团因融资需求于2020年10月26日将其持有公司的2,188.645万股股份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于2021年11月4日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
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冻结/拍卖等股份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申请人等 |
锦江集团 | 否 | 2,188.645 | 52.88% | 5.58% | 2020年10月26日 | 2021年11月4日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锦江集团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变动前质押股份数量 (万股) | 本次变动后质押股份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锦江集团 | 4,138.645 | 10.56% | 4,138.645 | 1,950 | 47.12% | 4.98% | 1,950 | 100% | 2,188.645 | 100% |
三、备查文件
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