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9.2995万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608号《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9.2995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经审验,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27.8985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037.1980万元,公司股本由4,527.8985万股变更为6,037.1980万股。
二、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938号)同意,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9月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上述内容的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三、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因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变更如下:
变更前:人造金刚石、超硬材料制品研发、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
变更后: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变更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并相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92,995股,于2021年9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37.1980万元。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
范围是:人造金刚石、超硬材料制品研发、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
围是: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0,371,980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