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4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30日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3人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纪桂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修改部分自愿性承诺事项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美银女士、郑凤兰女士拟对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减持相关承诺事项进行修改。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原承诺的修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修改承诺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修改部分自愿性承诺事项的公告》详见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