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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药业:关于股东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04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8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股东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2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9%。

2、本次公司股东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鉴于本次股东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莱美”)持有公司的35,000,000股股份于2021年10月9日10时至2021年10月10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 taobao.com)上分7笔进行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上述公开拍卖中的4笔合计20,000,000股股份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8)。

近日,公司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 taobao.com)查询获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18日10时至2021年11月19日10

时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 /023/38,户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分4笔对西藏莱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股股份进行第二次公开司法拍卖。现将西藏莱美持有公司股份被第二次公开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事项预披露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司法拍卖起始时间司法拍卖到期时间拍卖人
西藏莱美5,000,0000.47%25%2021年11月18日10时2021年11月19日10时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5,000,0000.47%25%
5,000,0000.47%25%
5,000,0000.47%25%
合计20,000,0001.89%100%------

本次股东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本次司法拍卖拟被动减持的主要内容

1、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原因

股东西藏莱美因在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的股票质押业务触发违约条款,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西藏莱美所持公司股份在第一次司法拍卖中存在部分股份流拍的情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西藏莱美持有公司的20,000,000股股份进行第二次公开司法拍卖。

2、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来源

西藏莱美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来源为参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部分股份及因历年权益分派转增的部分股份。

3、拟被动减持方式:第二次司法拍卖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即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西藏莱美合计持有公司的20,000,000股股份外,西藏莱美及其一致行动人邱宇持有公司部分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如下:

1、西藏莱美持有公司的1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2%)已于

2021年10月10日被竞拍成功,并于2021年10月15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2、西藏莱美持有公司的13,305,3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6%)已于2021年10月17日被竞拍成功,并于2021年10月21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3、一致行动人邱宇持有公司的19,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已于2021年10月10日被竞拍成功,其中邱宇持有公司的13,000,000股股份于2021年10月15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4、一致行动人邱宇持有公司的24,7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4%)已于2021年10月17日被竞拍成功,并于2021年10月21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2021-05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四、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莱美不存在与拟被司法拍卖股份相关且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前述股份被司法拍卖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其他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47,426,0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3%),中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西广投国宏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79,984,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2%)。中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426,564,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0%,中恒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公司股东西藏莱美所持公司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鉴于本次股东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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