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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04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2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稀释,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东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东良先生和靳彩红女士、持股5%以上的股东刘东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国籍身份证号码住所/通讯地址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刘东良中国1427271969********山西省稷山县******
靳彩红中国1427271970********山西省稷山县******
刘东杰中国1427271970********山西省稷山县******
刘东秀中国1427021966********山西省稷山县******
刘东玉中国1427271947********山西省稷山县******
刘东果中国1408241956********山西省稷山县******
刘东梅中国1427271956********山西省稷山县******
刘东竹中国1408021964********山西省稷山县******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0.79%,均为限售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2,5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3.94%,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9,609,3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54%,有限售条件股份132,890,6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5.40%。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刘东良合计持有股份28,750,00029.13%97,031,25025.8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24,257,8136.46%
有限售条件股份28,750,00029.13%72,773,43719.38%
靳彩红合计持有股份5,000,0005.07%16,875,0004.4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4,218,7501.12%
有限售条件股份5,000,0005.07%12,656,2503.37%
刘东杰合计持有股份18,750,00019.00%63,281,25016.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15,820,3134.21%
有限售条件股份18,750,00019.00%47,460,93712.64%
刘东秀合计持有股份2,000,0002.03%6,750,0001.8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6,750,0001.80%
有限售条件股份2,000,0002.03%00.00%
刘东玉合计持有股份1,500,0001.52%5,062,5001.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5,062,5001.35%
有限售条件股份1,500,0001.52%00.00%
刘东果合计持有股份1,500,0001.52%5,062,5001.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5,062,5001.35%
有限售条件股份1,500,0001.52%00.00%
刘东梅合计持有股份1,500,0001.52%5,062,5001.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5,062,5001.35%
有限售条件股份1,500,0001.52%00.00%
刘东竹合计持有股份1,000,0001.01%3,375,0000.9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3,375,0000.90%
有限售条件股份1,000,0001.01%00.0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60,000,00060.79%202,500,00053.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69,609,37618.54%
有限售条件股份60,000,00060.79%132,890,62435.40%

3、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股份性质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股份性质为首发前限售股,于2018年5月21日解除限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18-029)。其中刘东杰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刘东良先生及靳彩红女士担任董事职务,其三人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2)股份数量变动情况

永东股份于2016年4月22日完成2015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方案中包括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6-027)。

永东股份于2017年6月13日完成2016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方案中包括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6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57)。

永东股份于2018年6月5日完成2017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方案中包括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33)。

因公司经过三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益分派方案,信息披露人持股数量发生相应变动。

(3)股份比例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3号)及深交所“深证上[2017]29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4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当年10月23日进入转股期,公司于每季度结束后披露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105,261.00股。

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非公开增发新股,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合计被动减少。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东良先生和靳彩红女士、持股5%以上的股东刘东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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