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9日以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建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智能防伪包装材料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珠海市瑞明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不少于2.2亿元,建设智能防伪包装材料项目。
为了本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投资项目相关的具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智能防伪包装材料项目的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