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中相关财务问题的意见容诚专字[2021]200Z0326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2-1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中相关财务问题的意见
容诚专字[2021] 200Z0326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1年9月16日出具的《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4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对问询函所提财务会计问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会计师”)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的简称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问询函回复中2021年9月30日、2021年1-9月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2
目 录
问题2 ...... 3
问题3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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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前次募投项目中,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和营销网络扩建项目因疫情影响、工艺升级、行业政策等分别延期至2023年8月和2022年12月;发行人于2020年6月终止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募集资金余额10,094.37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申报材料显示,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7,967.86万元(包括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中载明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873.49万元。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截至报告期末,前次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具体投入内容及目前状态,申报材料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出现不一致的原因,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2)影响技改项目和营销网络扩建项目进度缓慢的相关因素是否持续,是否存在实施障碍或无法继续推进的风险,已投入金额是否存在预期无法收回或者减值的风险,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导致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因素是否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建设产生不利影响;(3)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之间的关系、前次募投项目进度情况,说明前次募投项目尚未达产的情况下持续进行大额投资的必要性,是否存在重复投资和过度融资的情形;(4)结合募集资金用于补流和前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投入情况,说明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2)项涉及的相关风险。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对(1)(2)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截至报告期末,前次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具体投入内容及目前状态,申报材料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出现不一致的原因,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
(一)截至报告期末,前次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具体投入内容及目前状态
1、截至报告期末,前次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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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 |
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 26,297.76 | 7,873.49 |
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已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94.37注 |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 3,000.00 | — |
合计 | 39,297.76 | 17,967.86 |
注: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金额为10,000.00万元,已投入金额包括该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94.37万元。
2、前次募投项目具体投入内容及目前状态
(1)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该募投项目由“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与“甲氧虫酰肼系列”三个系列子项目组成。其中,“二甲戊灵系列”技改项目建设已于2019年完工并投产,当年二甲戊灵原药产能由8,000吨提升至12,000吨;“加氢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技改项目仍在持续投入。
“加氢系列”与“甲氧虫酰肼系列”共用设施建设较多需合并统计,截至报告期末的建设内容主要为厂区土建与安装、部分设备购置与安装。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 |
二甲戊灵系列技改项目 | 2,797.25 |
加氢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技改项目 | 5,076.24 |
合计 | 7,873.49 |
二甲戊灵系列技改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状态 | 核算科目 | 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 |
1 | 二甲戊灵系列技改项目 | 已投入使用 | 固定资产 | 2,797.25 |
加氢系列与甲氧虫酰肼系列技改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状态 | 核算科目 | 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 |
1 | 3,000吨/年生化处理装置 | 已投入使用 | 固定资产 | 3,62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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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状态 | 核算科目 | 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 |
2 | 车间房屋主体工程 |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固定资产 | 740.00 |
3 | 公用工程(消防、排污等) | 部分投入使用 | 固定资产 | 205.29 |
固定资产小计 | 4,570.38 | |||
4 | 甲氧系列设备 | 在建 | 在建工程 | 375.35 |
5 | 园区整体前期费用 | 在建 | 在建工程 | 130.51 |
在建工程小计 | 505.86 | |||
合计 | 5,076.24 |
(2)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于2020年7月9日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拟终止“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10,094.37万元(包含截至2020年6月22日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净余额以及累计收到的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前次募投项目“营销网络扩建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总投资额为3,000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二)申报材料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出现不一致的原因,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申报材料显示,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7,967.86万元(包括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由以下项目组成:
单位:万元
前次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
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 26,297.76 | 7,873.49 |
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已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94.37注 |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 3,000.00 | — |
合计 | 39,297.76 | 17,96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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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包含该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前所产生的利息收入94.37万元。
经会计师鉴证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诚专字[2021]200Z0208号)载明的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7,873.49万元,为前次募投项目中的“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不包含“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的投入部分,与申报材料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出现不一致为统计口径差异。发行人已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经会计师鉴证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修订稿)》,统一相关披露口径。
综上所述,申报材料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出现不一致的原因为披露口径差异,发行人已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修订稿)》,统一相关披露口径。保荐机构已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补充修订。
二、影响技改项目和营销网络扩建项目进度缓慢的相关因素是否持续,是否存在实施障碍或无法继续推进的风险,已投入金额是否存在预期无法收回或者减值的风险,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导致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因素是否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一)影响技改项目和营销网络扩建项目进度缓慢的相关因素是否持续,是否存在实施障碍或无法继续推进的风险,已投入金额是否存在预期无法收回或者减值的风险,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1、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1)项目投资进度情况
公司“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
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 | 26,297.76 | 7,873.49 | 2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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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募投项目由“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与“甲氧虫酰肼系列”三个系列子项目组成。其中,“二甲戊灵系列”技改项目建设已于2019年完工并投产,当年二甲戊灵原药产能由8,000吨提升至12,000吨;“加氢系列与甲氧虫酰肼系列”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的建设内容主要为厂区土建与安装、部分设备购置与安装,预计于2023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相关因素及其持续性
“加氢系列与甲氧虫酰肼系列”子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如下:
①“甲氧虫酰肼系列”工艺包升级,公司需待相关工艺技术研发成果稳定后进行投资
公司在子项目“甲氧虫酰肼系列”的投资实施过程中,持续在原有工艺包的基础上对工艺技术进行优化和完善,待相关工艺技术研发成果稳定后会继续按原计划进行投资,从而确保募投项目后续投资的生产设备和生产线能够满足升级工艺的要求,同时确保募投项目投产后可以有效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自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布局以来,公司围绕该募投项目的相关产品持续进行研发工作,并通过技术开发获取了甲氧虫酰肼的新一代升级优化后的生产技术。根据公司提供的说明,公司对工艺优化的主要内容及新工艺优势如下:
技改项目项目
项目 | 工序 | 工艺提升情况 | 升级后新工艺的优势 |
1 | 氢化 | 3-氨基-2-甲基苯甲酸不再通过结晶工序提纯 | (1)物料以液体方式便于转移,且可以有效提高反应的连续性和物料中各组分比例的以及质量的均一性,便于对物料进行质量控制; (2)新工艺不再进行结晶纯化,可精简单元操作,减少结晶过滤等后处理过程中溶液挥发,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3)减少结晶过滤步骤后,可以避免固体物料过滤以及投料过程的粉尘污染,以及闪点较低甲醇在过滤过程中带来的安全风险,具有提高环保性与安全性的双重效果。 |
2 | 重氮化 | 以新溶剂替代原工艺中的水 | (1)更换后的新溶剂可进行重氮化盐的醇解反应,可以有效降低后续步骤的原材料使用量,从而可从源头上降低甲基化过程中原料使用量,以及废盐、废水的产生量,降低三废处理费用,提升项目的环保性和经济效益; (2)后续甲基化工序的原材料(甲基化试剂通常具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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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工序 | 工艺提升情况 | 升级后新工艺的优势 |
高毒性)使用量可大幅减少,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降低了项目的安全风险。 | |||
3 | 重氮化 | 以新重氮化试剂替代原工艺中的亚硝酸钠 | (1)新的重氮化试剂参与重氮化反应后避免产生硫酸钠废盐,可以有效降低固废产生量,降低废盐处理费用,提升项目的环保性和经济效益; (2)新工艺的副产品为硫酸,公司可以依托较为成熟的硫酸回用技术,将硫酸回收后循环利用,综合提升项目的环保性和经济效益。 |
4 | 甲基化 | 关键中间体3-甲氧基-2-甲基苯甲酸不再通过结晶工序提纯 | (1)新工艺的纯化工序不需要进行繁琐的结晶操作,避免使用结晶溶剂和溶剂回收步骤,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在提高工艺环保性的同时可以降低生产成本; (2)新的提纯工艺相比于对3-甲氧基-2-甲基苯甲酸进行结晶操作更有利于控制中间体的产品质量,提高关键中间体3-甲氧基-2-甲基苯甲酸的质量可控性与均一性; (3)新的提纯工艺较可以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从而提高工艺安全性; (4)新工艺避免了3-甲氧基-2-甲基苯甲酸的干燥过程,避免了过滤、干燥、以及投料过程的粉尘污染,进一步提高了工艺的环保性。 |
5 | 酰氯化 | 以新溶剂替代原工艺中有毒的二氯乙烷 | (1)二氯乙烷具有潜在的致癌性,更换溶剂后的工艺更为符合环保需求; (2)新溶剂可用于除氢化以外的所有工序,溶剂的使用更具连贯性,便于综合性回收利用,同时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种类,提高项目的安全性、环保性; (3)可减少甲氧酰氯的精馏操作,从而降低生产成本; (4)避免了后续甲氧合成工序中的中间体纯化分离步骤,简化了操作步骤,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可以减少废水、废盐的产生量,降低三废处理费用,提升项目的环保性和经济效益。 |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已取得甲氧虫酰肼的原药登记证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许可内容 | 许可证编号 | 许可期限 |
1 | 江苏永安 | 甲氧虫酰肼(总含量为98%;剂型为原药;农药类别为杀虫剂;毒性为低毒) | PD20170691 | 2017年4月10日至2022年4月10日 |
2 | 江苏永安 | 甲氧虫酰肼(总含量为240克/升;剂型为悬浮剂;农药类别为杀虫剂。) | PD20172289 | 2017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17日 |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已取得甲氧虫酰肼相关专利1项: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申请号/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专利授权日 | 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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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酸反应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1821983892 | 2018-11-29 | 2019-10-29 | 2018-11-29至2028-11-28 |
公司正在加大工艺研发力度,在原有工艺包的基础上对工艺技术进行优化和完善,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公司正在申请的涉及到工艺包升级的专利已经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申请号/专利号 | 申请日 | 目前阶段 |
1 | 一种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酰氯的绿色制备工艺 | 202110314979X | 2021-03-24 | 实质审查状态 |
2 | 一种3-羟基-2-甲基苯甲酸甲酯与3-甲氧基-2-甲基苯甲酸甲酯的联产工艺 | 2021104208117 | 2021-04-19 | 实质审查状态 |
3 | 一种2-甲基-6-硝基苯甲酸与3-硝基-2-甲基苯甲酸联产的方法 | 2020106865301 | 2020-07-16 | 实质审查状态 |
4 | 一种3-硝基-2-甲基苯甲酸与3-硝基邻苯二甲酸的联产方法 | 2020102378250 | 2020-03-30 | 实质审查状态 |
5 | 一种3-硝基-2-甲基苯甲酸的制备方法 | 2020102392281 | 2020-03-30 | 实质审查状态 |
甲氧虫酰肼是将邻二甲苯硝化生产出的副产品3-硝进行催化氧化,合成新型农药医药中间体,并进一步通过全流程工艺合成的优质农药杀虫剂产品,实现了低价值副产品向高价值农药产品的转化,最终形成公司独有的“1+3”产品体系,对公司战略发展意义重大。待工艺包升级完成后,公司将尽快推进该项目建设。
②江苏省内行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动,公司积极配合进行相关整治提升工作
“3.21”响水爆炸事故发生以来,江苏省政府组织对全省化工企业进行大规模安全生产检查,省内行业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动,先后取消了包括薛行化工园区在内的24个化工园区定位,对新改扩建项目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苏永安积极配合园区完成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五位一体”等系列整治提升和认证工作,并已获得涟水县化治办和涟水县政府对重点监测点的审核认定,公司正进一步按照省里统一要求进行自查及资质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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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新冠疫情影响
受2020年初以来的新冠疫情影响,公司的工厂复产、员工复工、产品出货、运营效率等方面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稳健经营、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放缓了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综上所述,影响技改项目进度缓慢的相关因素不会持续发生。
(3)项目建设不存在实施障碍或无法继续推进的风险
①政策环境
“3.21”响水爆炸事故发生以来,江苏省政府组织对全省化工企业进行大规模安全生产检查,省内行业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动,先后取消了包括薛行化工园区在内的24个化工园区定位,但是对于管理规范、技术先进、产品档次高、安全和环保风险可控的化工企业,可列为化工重点监测点,在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方面参照化工园区内企业执行,经批准可实施新改扩建项目。
A、淮安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要求及江苏永安符合情况分析
根据《淮安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程序如下:(1)企业向所在县区(园区)化治办提交认定申请,并附认定材料;
(2)县区(园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对经属地化治办初核的监测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认定标准的企业,以正式文件形式提请市化治办认定;
(3)市化治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有关专家对认定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现场核查,提出拟认定监测点企业名单报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通过有关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监测点企业名单报市政府研究确定后批准公布,并报省化治办备案。2020年3月,淮安市组织开展首批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工作,已认定7家化工企业为首批化工重点监测点,在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方面参照化工园区内企业执行,经批准可实施新改扩建项目。
2021年5月,淮安市化治办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化工重点监测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淮化治办[2021]23号)(以下简称《通知》),接到《通知》后,公司积极开展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的申报工作。根据《通知》,化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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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点认定条件及江苏永安符合情况分析如下:
江苏永安符合重点监测点主要认定条件分析如下:
序号 | 重点监测点主要认定条件 | 江苏永安符合情况分析 |
1 | 企业有明确的四至范围(原则上为连片区域),处于非环境敏感区域,厂址符合所在市、县(市、区)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管控要求。 | 公司位于涟水县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土地性质为规划工业用地,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空间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规划。公司的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符合园区的环保规划,公司不占用《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中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距本项目10KM范围内无生态红线区。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
2 | 企业外部安全、卫生防护距离符合国家、省有关标准要求,不存在重大外溢风险。 | 公司生产装置与周边企业、设施之间的安全防护距离,经过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专家论证,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苏安监[2014]221号文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相关规定,已取得监管部门出具的安全审查意见书(淮安危化项目安全审字[2017]第19号)。 |
3 | 企业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建设工程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管理、劳动用工管理等法定手续齐全有效。企业在役化工装置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或通过安全设计诊断并完成整改。 | 公司所有的项目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政府性审批,均取得了政府审批文件,公司于2020年9月完成本质安全诊断报告验收,并于2020年10月取得验收核查表。 |
4 | 企业的主导产品、工艺技术装备和生产规模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部委、省、市有关产业政策要求,不在限制类或淘汰类目录内。 | 公司二甲戊灵和甲氧虫酰肼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十一、石化化工”中的“6、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水基化剂型等)、专用中间体、助剂(水基化助剂等)的开发与生产”,为国家鼓励类项目。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九、石化化工”中的“6.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的开发与生产”,为江苏省鼓励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农药行业规划》所规定的淘汰类或限制类农药产品。不属于《淮安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禁止或限制类项目。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不属于禁止用地和限制用地项目。符合相关要求。 |
5 | 企业上年度或者近三年平均应税销售收入应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含),且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税收违法而受到处罚的行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工艺 | 江苏永安2020年应税销售收入为28,465.81万元,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税收违法而受到处罚的行为,已取得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符合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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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监测点主要认定条件 | 江苏永安符合情况分析 |
装备水平国内领先以及与当地新兴产业、先导产业、主导产业耦合度较高的企业,可视情适当降低应税销售收入标准,但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 | ||
6 | 企业具有完善的环保设施,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得到无害化处置。生产废水不得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企业雨水(清下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和自动阀门;厂界应安装VOCs环境监测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应装有用电工况监控,并纳入生产系统进行管理,喷淋处理设施应配备液位、PH等自控仪表、采用自动加药,主要排气筒应安装连续自动监测设备;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安全、消防、规划、环保相关要求;已按规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分级防控。 | 公司环保设施完备。 1、废水治理:公司设有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事故水等废水收集装置,全厂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水经预处理经COD、氨氮、PH值自动监测仪器检测达到纳管标准后,送至园区废水处理厂。自动监测仪器定期校验,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2、固废治理:公司建有标准化危废贮存设施2个,从危废的产生、转运、贮存、处置全过程,严格执行危废全生命周期的规范化管理,制订了危废管理制度并执行,委外处置严格执行管理计划制度和联单制度。 3、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无需固定的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对空气压缩机、鼓风机及各类泵类增设隔声罩。 4、废气治理:公司共有4个废气末端治理系统,每套处理系统有1个排气筒。废气治理做到“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分类治理”原则,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强化源头管控,有针对性的采取末瑞治理措施。公司工厂主要废气排放筒安装了VOCs、NOx、烟尘、SO2、颗粒物等在线检测仪器,与省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仪器日常维保委托有专业经验的第三方进行。 |
7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二级或以上,在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达到要求;已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已按规定完成“五位一体”建设和监管信息已接入地方监管平台。 | 公司于2020年12月取得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公司不仅设置了DCS系统,还设置了独立于DCS系统之外的安全仪表系统(SIS系统),从而防止和降低装置的过程风险,满足其紧急切断和安全功能的要求,于2020年9月完成本质安全诊断报告验收,并于2020年10月取得验收核查表;根据《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要求,已于2021年2月再次开展风险辨识,辨识出13条较大以上风险且形成风险清单,并已在“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上完成申报;公司在2021年5月通过了“五位一体”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验收;公司重大危险源信息已接入淮安市应急管理综合应急平台-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并按要求每日进行安全信息填报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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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监测点主要认定条件 | 江苏永安符合情况分析 |
8 | 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符合国家和省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要求。 | 公司单位产品能耗符合国家和省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要求,于2019年5月接受县工信局委托的第三方进行专项节能审计检查,审计结果为公司未涉及产品能耗超限额,符合相关要求。 |
9 | 已完成省化工整治攻坚行动“一企一策”问题隐患整改,当年度没有受挂牌督办,不存在安全、环保、消防等限期整改未完成事项。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环境违法行为;不存在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 公司已全部完成省化工整治攻坚行动“一企一策”问题隐患并已通过各级政府审核。公司一直狠抓安全环保工作,最近三年无安全环保事故发生,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符合相关要求。 |
B、江苏永安化工重点监测点申请程序2021年6月,江苏永安的化工重点监测点申请通过了涟水县化治办和涟水县政府的审核,后续尚需市化治办审核通过,通过后报省化治办备案。江苏永安已取得申请化工重点监测点所需的全部资质认证,符合江苏省及淮安市规定的重点监测点认定条件,发行人预计通过市化治办审核及省化治办备案无重大不确定性。前次募投项目已取得备案、环评等审批手续,待取得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后,政策影响因素得以消除。若未来根据实际情况计划增加项目实施地点或增加实施主体等,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履行相应的内外部程序。
②市场环境
加氢系列项目的主要产品戊胺是二甲戊灵生产过程中的关键中间体。二甲戊灵目前处于稳定增量的成熟品种之列,以其独特的作用机制及安全性高的特点,在二硝基苯胺类除草剂中处于领先地位,预计会继续取代氟乐灵等毒性较强的选择性除草剂终端市场,未来市场前景广阔。甲氧虫酰肼为第2代双酰肼类昆虫生长调节剂,自1999年上市以来销售额稳步增长,并成为全球广泛应用的昆虫生长调节剂类杀虫剂,是双酰肼类杀虫剂中效果最佳、市场最稳定的品种。甲氧虫酰肼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十一、石化化工”中的“6、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水基化剂型等)、专用中间体、助剂(水基化助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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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开发与生产”,为国家鼓励类项目。截至2021年9月30日,国内共有17家企业取得了甲氧虫酰肼的原药登记证。根据中农立华原药信息数据,目前国内原药证件齐全、中间体自主配套并能连续生产的企业较少,产品主要出口国外,甲氧虫酰肼产品处于市场扩张期。
③工艺包升级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中“甲氧虫酰肼系列”工艺包升级优化工作正在按照研发计划推进,相关新增专利正在申请过程当中,目前进展顺利,工艺包升级推进工作后续不存在障碍。综合上述情况,前次募投项目“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产品的市场前景无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拥有自主研发改良的甲氧虫酰肼工艺,拥有成熟的加氢工艺,“甲氧虫酰肼系列”与“加氢系列”项目的工艺和技术不存在重大变化,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中“甲氧虫酰肼系列”工艺包升级优化工作正在按照研发计划推进,相关新增专利正在申请过程当中,目前进展顺利,工艺包升级推进工作后续不存在障碍。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1+3”发展战略,是公司提升行业地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经获得该产品国内领先工艺,公司将按照既定战略,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结合管理层的战略规划、公司目前的研发投入进展以及江苏永安的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进度等情况,公司上述募投项目无法推进的风险较小,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将前次募投项目“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1年8月调整至2023年8月,若未来根据实际情况计划增加项目实施地点或增加实施主体等,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履行相应的内外部程序。
(4)已投入金额不存在预期无法收回或者减值的风险
①已投入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发行人未对前次募投项目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于报告期各期末对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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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和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前次募投项目相关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情况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 具体分析 |
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 前次募投项目相关资产的市场价格未出现大幅度下跌的情形。 |
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 报告期内我国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前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苏永安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前次募投项目采用发行人自主研发的专属核心技术,技术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江苏永安正根据江苏省要求进行化工行业重点监测点认定工作,已通过县一级认定,预计法律环境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 报告期内,市场利率或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未发生明显波动。 |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 前次募投项目相关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未发生陈旧过时或者实体损坏的情形。 |
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 经本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访谈生产设备相关管理人员,结合监盘检查情况,前次募投项目中已转固的固定资产设备均已投入使用,相关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房屋建筑物除为前次募投项目使用外,同时可为公司整体日常生产经营使用,在建工程预计继续按计划投入,不存在将被闲置或终止使用或计划提前处置的情形。 |
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 | 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二甲戊灵原药及制剂营收、利润稳定增长,在建项目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不存在预期创造经济效益远远低于预期的情况。 |
综合判断,报告期内,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已投入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发行人预计该项目于2023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实施主体江苏永安重点监测点申请已于2021年6月通过县化治办及县政府的审核通过,预计后续取得无重大不确定性,项目建设环境无重大不利变化,相关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②已投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具体明细
截至2021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建设工程累计投入7,873.49万元,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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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情况详见本题回复之“一(一)”之“2、前次募投项目具体投入内容及目前状态”。
针对前次募投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二甲戊灵系列技改项目、3,000吨/年生化处理装置已投入生产运营使用,相关资产正常运营,未见准则中所描述的减值迹象,不存在预期无法收回或者减值的风险;已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工程,除可为二甲戊灵项目、加氢项目和甲氧虫酰肼项目所用以外,同时可以为公司整体日常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资产被闲置、终止使用的情形,未见准则中所描述的减值迹象,不存在预期无法收回或减值的风险。针对前次募投项目形成的在建工程,内容主要为甲氧系列设备及整个厂区的前期费用,甲氧系列设备工程建设状态良好,不存在陈旧、损坏的情形。经与公司技术部门访谈了解,甲氧系列设备后续投产使用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未见减值迹象;园区整体前期费用主要为生产厂区、项目的设计、咨询、安评、环评费用,未来将与厂区整体工程同步转固,未见减值迹象。
综上所述,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已投入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不存在预期无法收回或者减值的风险。
2、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1)项目投资进度情况
前次募投项目“营销网络扩建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总投资额为3,000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2)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相关因素及其持续性
该募投项目原定建设内容为:成立贝斯美营销总公司、成立境外分公司5个并配置营销人员、新增5个省级分公司并配置营销人员。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和蔓延,使得公司下游客户的需求和营销环境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向全国各省份及国外各地区铺设营销网点疫情风险较高。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避免造成资金浪费,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暂缓实施营销网络扩建募投项目。该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原因不具有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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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建设不存在实施障碍或无法继续推进的风险
本项目原定建设期为24个月,原定具体项目进度安排如下表所示:
单位:月份
营销中心名称 | 立项完成时间 | 场地购租完成时间 | 装修及购买各项设备完成时间 | 人员招聘完成时间 | 人员培训完成时间 |
总公司 (原贝斯美销售部) | 0 | 0 | 2 | 3 | 3 |
欧洲分公司 | 5 | 6 | 4 | 3 | 6 |
北美洲分公司 | 5 | 6 | 4 | 3 | 6 |
南美洲分公司 | 5 | 6 | 4 | 3 | 6 |
东南亚分公司 | 5 | 6 | 4 | 3 | 6 |
非洲分公司 | 5 | 6 | 4 | 3 | 6 |
华东分公司 (原永安销售部) | 0 | 0 | 2 | 3 | 3 |
华北分公司 | 3 | 3 | 3 | 3 | 4 |
西北分公司 | 3 | 3 | 3 | 3 | 4 |
东北分公司 | 3 | 3 | 3 | 3 | 4 |
西南分公司 | 3 | 3 | 3 | 3 | 4 |
台湾分公司 | 3 | 3 | 3 | 3 | 4 |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将前次募投项目“营销网络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1年11月调整至2022年12月。后续待全球新冠疫情稳定,公司将结合营销计划和营销环境,选择合适的时机和区域推进营销网络扩建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实施障碍或无法继续推进的风险。
(4)已投入金额不存在预期无法收回或者减值的风险
该项目尚未有实质性投入,不存在预期无法收回或者减值的风险。
综上所述,影响技改项目和营销网络扩建项目进度缓慢的相关因素不具有持续性,不存在实施障碍或无法继续推进的风险,已投入金额不存在预期无法收回或减值的风险。
(二)导致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因素是否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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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规定,新的化工建设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逐步推动现有化工企业进区入园,按照前述规定,化工项目应当在符合化工园区定位或符合相关定位认定的专门区域中进行建设和开展相关业务。前次募投项目坐落于薛行化工园区,自“3.21”响水爆炸事故发生以来,江苏省政府组织对全省化工企业进行大规模安全生产检查,省内行业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动,先后取消了包括薛行化工园区在内的24个化工园区定位,但为支持管理规范、技术先进、产品档次高、安全和环保风险可控的化工企业正常运营,作为替代性措施,列为化工重点监测点的企业,在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方面参照化工园区内企业执行,经批准可实施新改扩建项目,江苏永安正积极开展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工作。本次募投项目坐落于国家级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铜陵经开区”)东部园区,铜陵经开区是是国家级经开区和省级高新区,项目实施主体为铜陵贝斯美。为了进一步消除事故隐患,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政策指导,安徽省发改委等多部门于2020年9月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对全省化工园区进行重新认定。2021年5月19日,安徽省政府网站公示安徽省化工园区(第一批)名单共38个园区,铜陵经开区东部园区位列其中,铜陵经开区的化工园区定位未因重新认定受到不利影响,导致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因素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建设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工艺技术成熟稳定,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铜陵经开区已取得省化工园区定位,新冠疫情对我国产业经济影响逐步减弱,导致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因素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建设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1、查阅前次募投项目的核算资料,募投项目的可研报告,核查前次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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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最新实施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2、询问管理层关于前次募投项目实施的计划,访谈了负责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实施的业务与技术人员,了解前次募投资金实施环境、市场前景和公司实施募投的技术能力是否有重大不利变化;
3、查阅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相关公告文件,就前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与实际投资额的差异原因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4、对比前次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与可研报告中投资概算,检查是否存在重大超支等异常情况并了解相关原因,核实是否明显存在项目投资超支无法收回导致的减值风险;了解前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停建、缓建的情况,继续推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核实募投项目已投资金形成的资产是否存在明显减值迹象;
5、询问管理层,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之前的关系,以及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因素是否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申报材料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出现不一致主要系经会计师鉴证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诚专字[2021]200Z0208号)仅列示技改项目的进度,未列示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系披露口径的差异。发行人已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经会计师鉴证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修订稿)》(容诚专字[2021]200Z0316号),统一相关披露口径。保荐机构已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补充修订;
2、影响技改项目和营销网络扩建项目进度缓慢的相关因素不具有持续性,不存在实施障碍或无法继续推进的风险,已投入金额不存在预期无法收回或减值的风险,若未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项目实施地点或实施主体等,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履行相应的内外部程序,导致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因素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建设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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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发行人本次拟募集资金5亿元用于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戊酮系列项目一”),项目建设期为两年,综合毛利率为
34.32%,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戊酮系列项目一中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建筑工程费合计34,960.5万元,特许权使用费为7,000万元,建设期利息869.01万元。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于2020年7月与上海派尔科化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尔科”)签订《工艺包转让协议》,交易金额为7,000万元。此外,发行人曾披露拟与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年产2.6万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戊酮系列项目二”)投资协议书,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10亿元。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戊酮系列项目一投资构成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情况,将建设期利息作为本次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合理性;(2)发行人与派尔科签订的工艺包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技术权属是否具有排他性、款项支付安排等,相关工艺包及技术专利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争议,目前款项支付情况、双方有无违约或已(拟)签署其他协议情形,工艺包及相关技术专利的取得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3)派尔科将相关工艺包转让给发行人的背景,发行人从派尔科处购买的工艺包的主要内容,是否为行业成熟的通用技术,如否,进一步说明发行人购买的工艺包相较于目前行业成熟的通用技术的优劣势,是否存在无法大批量生产等技术缺陷,是否存在即将被淘汰或不满足环保等政策要求的情形,发行人是否存在相关人才储备、技术储备、经验储备不足等情形,是否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本次募投项目造成影响,发行人拟采取的替代措施;(4)结合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的产品及产能情况,“绿色新材料”的具体含义等,说明该募投项目的称谓是否准确,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5)请用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年产戊酮系列项目一的生产流程,发行人是否具备实施募投项目的能力,是否存在开拓新业务、新产品的情况,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6)本次募投项目与戊酮系列项目二的区别与联系,发行人后续投资计划,并结合发行人后续投资进度安排、募投项目新增资产、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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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预计转固时间以及公司的折旧摊销政策等,量化分析相关折旧或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7)结合效益测算的过程,单位价格、成本等关键参数的选取依据,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并就关键参数变动对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8)结合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相关业务销售收入、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市场占有率等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及发行人其他已(拟)投建项目产能释放计划、本次募投项目各产品的竞争格局、发行人产品竞争优势、现有或潜在客户情况,所处行业发展前景、下游客户需求与协议签订情况、产能消化措施,同行业可比公司项目投资情况,上游原材料涨价或限制供应、化工品生产工艺淘汰升级、环保督察或限产等环保政策的变化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未来产能规划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未来市场发展和客户开拓不及预期、产能闲置、项目延期或者无法推进等情形,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风险;(9)发行人是否具备开展募投项目所必需的业务资质和产品许可,相关业务资质和产品许可是否存在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情形,后续取得相关资质或许可、履行相关程序的具体时间安排,结合相关规定,说明是否存在实质障碍,是否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0)本次募投项目涉及使用、生产危险化学品,本次募投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当地土地环保政策及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是否可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相关产线营建、生产、耗用、存储、运输(如有)是否需要相应环保审批程序,在上述过程中拟采取的环保安全措施及其有效性。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2)(3)(5)(6)(7)(8)(9)项涉及的相关风险。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2)(4)(9)(10)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对(1)(3)(6)(7)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戊酮系列项目一投资构成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情况,将建设期利息作为本次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合理性
(一)戊酮系列项目一投资构成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情况
根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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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0.00万元(含),其中戊酮系列项目一拟投入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已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调整本次发行方案,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调减为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其中戊酮系列项目一拟投入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戊酮系列项目一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全额投入资本性支出,募集资金无非资本性支出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投资金额 |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 董事会前投入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调整前)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调整后) |
1 | 设备购置费 | 16,154.00 | 是 | — | 16,154.00 | 16,154.00 |
1.1 | 戊酮装置 | 9,100.00 | 是 | — | 9,100.00 | 9,100.00 |
1.2 | 公用工程站变电所 | 1,000.00 | 是 | — | 1,000.00 | 1,000.00 |
1.3 | 焚烧炉 | 800.00 | 是 | — | 800.00 | 800.00 |
1.4 | 中心控制室 | 800.00 | 是 | — | 800.00 | 800.00 |
1.5 | 火炬系统 | 540.00 | 是 | — | 540.00 | 540.00 |
1.6 | 制氢装置 | 400.00 | 是 | — | 400.00 | 400.00 |
1.7 | 其他设备 | 3,514.00 | 是 | — | 3,514.00 | 3,514.00 |
2 | 安装工程费 | 9,604.50 | 是 | — | 9,604.50 | 9,604.50 |
3 | 建筑工程费 | 9,202.00 | 是 | — | 9,202.00 | 9,202.00 |
4 | 其他费用 | 20,662.52 | - | — | 15,039.50 | 5,039.50 |
4.1 | 土地使用费 | 6,930.00 | 是 | — | 6,930.00 | — |
4.2 | 特许权使用费 | 7,000.00 | 是 | 3,438.27 | 3,300.00 | 3,300.00 |
4.3 | 生产人员准备费 | 240.00 | 否 | — | 240.00 | — |
4.4 | 预备费 | 2,500.00 | 否 | — | 1,608.21 | — |
4.5 | 建设期利息 | 869.01 | 是 | — | — | — |
4.6 | 流动资金 | 766.19 | 否 | — | 766.19 | — |
4.7 | 其他 | 2,357.32 | 是 | 162.22 | 2,195.10 | 1,73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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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资项目 | 投资金额 |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 董事会前投入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调整前)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调整后) |
合计 | 55,623.02 | — | 3,600.49 | 50,000.00 | 40,000.00 |
注1:“4.7其他”主要为符合资本化条件工程建设相关设计、监理等费用。注2:公司已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调整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额。
(二)将建设期利息作为本次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合理性
1、将建设期利息作为投资项目的原因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的可研报告,发行人计划使用企业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作为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因此投资项目中存在建设期利息。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决策使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时,考虑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拟使用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总投资,且可能存在募集资金不能全额募足的风险,出于资金使用的谨慎性考虑,按照项目可研报告,除自筹资金外,保留了银行贷款资金作为项目资金来源之一,因此投资项目中存在建设期利息869.01万元。
2、将建设期利息计入投资总额的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联合编制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中规定:“建设项目评价中的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之和。建设项目经济评价中应按有关规定将建设投资中的各分项分别形成固定资产原值、无形资产原值和其他资产原值。形成的固定资产原值可用于计算折旧费,形成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原值可用于计算摊销费。建设期利息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将建设期利息计入投资总额具有合理性。
3、其他上市公司募投项目中,建设期利息的列示
根据其他上市公司募投项目情况,相关建设期利息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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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建设期利息 | 占总投资比例 |
怡达股份 | 年产15万吨环氧丙烷项目 | 102,508.60 | 1,690.50 | 1.65% |
赛微电子 | 8英寸MEMS国际代工线建设项目 | 259,752.00 | 5,045.00 | 1.94% |
晶瑞电材 | 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 | 18,742.13 | 192.13 | 1.03% |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 | 55,623.02 | 869.01 | 1.56% |
由上表可知,其他上市公司募投项目中存在将建设期利息列示于项目总投资的情形。
4、募集资金不会用于对建设期利息项目进行投入
根据本回复之“本次募投项目投入情况表”,戊酮系列项目一拟使用募集资金全额投入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建筑工程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不会用于对建设期利息项目进行投入,募集资金与项目总投资的差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筹集的资金解决。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将建设期利息作为项目投资金额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理性。同时,本次拟募集资金不会用于对建设期利息进行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分配具有合理性。
三、派尔科将相关工艺包转让给发行人的背景,发行人从派尔科处购买的工艺包的主要内容,是否为行业成熟的通用技术,如否,进一步说明发行人购买的工艺包相较于目前行业成熟的通用技术的优劣势,是否存在无法大批量生产等技术缺陷,是否存在即将被淘汰或不满足环保等政策要求的情形,发行人是否存在相关人才储备、技术储备、经验储备不足等情形,是否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本次募投项目造成影响,发行人拟采取的替代措施
(一)派尔科将相关工艺包转让给发行人的背景及原因
1、二甲基丙酮是发行人生产戊胺及二甲戊灵原药的重要原材料,派尔科原为发行人二甲基丙酮的供应商之一
派尔科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专业生产石材、建材、铁轨用胶粘剂等高分子材料的化工企业。派尔科主营业务产品包含碳五系列产品及养护剂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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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碳五系列产品种类包括环戊酮、环戊烷、二甲基丙酮、甲基丙基酮和正戊烯等(其中二甲基丙酮、甲基丙基酮、正戊烯为本次工艺包转让的相关产品);养护剂类产品包含石材养护剂、高铁道砟胶、轨道安装胶等。经多年自主研发,派尔科开发出以碳五初级产品为原材料,加工生产环戊酮、环戊烷、二甲基丙酮、甲基丙基酮、正戊烯等系列产品的自主工艺技术并实现量产,其提供的二甲基丙酮具有成本低、品质优的特点。发行人是国内二甲基丙酮需求量最大的二甲戊灵生产商,二甲基丙酮是发行人生产戊胺及二甲戊灵原药的重要原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二甲基丙酮采购情况如下:
期间 | 采购数量(吨) | 采购金额 (万元) | 采购单价(元/吨)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2021年1-9月 | 2,416.20 | 5,477.06 | 22,668.06 | 22.10% |
2020年 | 2,271.12 | 4,952.35 | 21,805.74 | 16.60% |
2019年 | 2,891.99 | 7,124.16 | 24,634.09 | 20.16% |
2018年 | 2,844.68 | 7,133.42 | 25,076.36 | 23.36% |
由于二甲基丙酮占发行人营业成本的比重相对较高,且报告期二甲基丙酮采购单价呈现一定的波动,为了进一步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计划向产业链上游延伸,以自产二甲基丙酮替代外购。派尔科原为发行人二甲基丙酮的供应商之一,与发行人建立了互惠互利的长期合作关系。考虑到该工艺包经派尔科多年研发,派尔科已使用该工艺包相关技术进行量产,产出产品质量稳定、成本可控。经发行人与派尔科友好协商,派尔科将碳五系列工艺中的“间戊二烯加氢制备二甲基丙酮”部分工艺转让给发行人。
2、派尔科近年来经营环境发生较大不利变化,经营策略有所调整
一方面,由于派尔科自身经营规模较小,近年来项目投入较大,使得派尔科经营负担较重,资金周转存在一定压力。另一方面,2019年,受“江苏响水3-21爆炸案”影响,派尔科子公司派尔科(启东)所在的启东市滨江精细化工园区的化工定位取消,派尔科(启东)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开工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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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生产、发货计划受到影响;2020年,因疫情原因,派尔科(启东)生产订单减少,产品销量有所下降,资金周转进一步承压。派尔科管理层综合考虑政策环境及自身资金周转情况后,决定向发行人出让二甲基丙酮相关工艺包及专利,本次工艺包转让后,派尔科后续将继续从事环戊酮、环戊烷等其他碳五系列产品的生产。
综上,发行人具有向产业链上游延伸的需求,考虑与派尔科的合作背景、工艺及产品质量稳定性以及派尔科的出让需求,受让本工艺包,相关工艺包转让的背景及原因具有合理性。
(二)工艺包主要内容
根据《工艺包转让协议》,贝斯美向派尔科购买的工艺包包含间戊二烯制备二乙基酮(二甲基丙酮)、正戊烯,副产品醋酸甲酯(可联产甲基丙基酮),并实现2-戊醇循环利用相关技术工艺和专利。相关技术资料如下:
①与工艺包相关的全部工艺路线图;
②与工艺包相关的全部生产技术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
③与工艺包相关的全部生产配方(包括但不限于各反应所需的催化剂配方);
④与工艺包相关的技术诀窍;
⑤其他使甲方能够独立运营标的项目所必需的相关专有技术、工艺、配方、诀窍等。
同时派尔科承诺提供的上述全部专有技术、工艺、配方、诀窍应能保证贝斯美对标的项目具备自主、连续、稳定生产的独立运营能力。
根据协议规定,派尔科保证转让标的系成熟的技术工艺,且其拥有完整的权利,不会对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构成侵权,不会引致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本工艺包技术为成熟技术,但不属于行业通用技术
1、本工艺包技术相对行业成熟的通用技术的优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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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艺包中核心工艺均为派尔科通过自主研发和长期技术积累形成,并相应取得了相关发明专利(两项专利在申请过程中),拥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工艺技术成熟,具有创新性,不属于行业通用技术。
目前3-戊酮等特殊有机酮的合成方法基于加工原材料的品类不同主要有异戊二烯法、酸醛法和酸酸合成法,本工艺包技术与行业主要技术对比如下:
生产工艺 | 工艺路线 | 工艺特点 |
异戊二烯法 | 将原料异戊二烯和水在特定温压条件下,用改性分子筛作催化剂进行反应,经精馏分离得到成品。 | 工艺简单,但存在反应压力高、产品纯度低、经济效益差等缺点。 |
酸醛法 | 将原料酸、醛、水按一定比例混合后预热到一定温度,然后通入反应段,在400-500℃下反应,反应器冷凝后,得到混合酮,再经分离得纯品。 | 工艺简单,可采用连续法生产,但转化率低,催化剂制作比较繁杂。 |
酸酸合成法 | 将两种或一种不同的酸在适当的温度和催化剂作用下,以较高的转化率和选择性获得脂肪族酮,再经分离得到纯品。 | 采用连续化反应方式,具有转化率较高、污染小、能耗低等特点,但原材料成本相对较高。 |
C5合成法 | 以碳五馏分中主要成分之间戊二烯为原材料,经过选择性加氢、酯化、酯交换、脱氢等工序,生成精制成品。 | 具有成本低、品质高、副产品价值高等特点。但工艺路线较长、对工艺流程管理要求较高。 |
经多年技术研发,派尔科自行研发出以C5为原材料加工生产3-戊酮、环戊酮、正戊烯的自主工艺技术,相较于其他工艺方法具有成本低、品质高、副产品价值高的优势,同时也存在工艺路线较长、对工艺流程管理要求较高的情况。
2、本工艺包技术已经大规模量产验证
该工艺包技术经派尔科多年研发,针对工艺路线较长、对工艺流程管理要求较高的情况,积累了成熟的工艺路线、专有技术等,具体的工艺实施流程采用了成熟的连续加氢、连续酯化、连续脱氢等工业化技术,派尔科已使用该工艺包相关技术进行了多年的生产经营,产出产品质量稳定,已经过量产验证,工艺技术成熟稳定,不存在无法大批量生产等技术缺陷。
2011年,派尔科成立子公司派尔科化工材料(启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尔科(启东)”),在启东市滨江精细化工园区运用该技术建设“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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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万吨合成材料技改项目”,即“C5类化学品项目”。项目一期工程于2016年建设完成并开始试生产,于2018年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根据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对《派尔科化工材料(启东)有限公司年产2.05万吨合成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显示,派尔科可达成产能情况如下:
单位:吨/年
产品 | 产能 |
间戊二烯 | 3,900 |
正戊烯 | 1,200 |
环戊烷 | 1,200 |
环戊基甲醚 | 1,000 |
2-戊酮 | 900 |
3-戊酮 | 2,100 |
环戊酮 | 3,000 |
醋酸甲酯 | 7,000 |
溶剂油 | 200 |
公司取得工艺包全部资料后,组织公司研发人员对工艺包的技术工艺进行研究改良。改良主要根据公司已有的生产工艺经验,对工艺包中加氢还原工艺、酯化工艺等进行设计优化,提高生产过程中的转化效率和能耗指标,对产出产品结构进行相应调整。目前针对工艺包的改良已经完成,已进入生产厂区的具体设计实施阶段。综上所述,本工艺包技术已经派尔科多年的研发及规模生产验证,工艺成熟稳定,不存在无法大批量生产等技术缺陷。
3、本次募投项目及工艺包相关技术不存在即将被淘汰或不满足环保等政策要求的情形
本项目及工艺技术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中列示的淘汰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根据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铜陵经开区东部园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本次募投项目的生产工艺符合铜陵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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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的引进项目要求,已取得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安环[2021]22号)。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各类废气、废水、噪声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和声环境质量原有功能级别。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规定,工艺生产系统布局合理,流程顺畅,采取的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符合相关节能标准的规定。本项目能源消耗单元划分合理,各种能源供应条件有保证,用能总量及其结构合理,能效指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4、本工艺不存在污染较高、能耗较大的情况
(1)工艺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工艺流程中产生污染物排放的环节较少,其中废水主要产生于脱醋酸工序与脱水反应工序,废气主要产生于戊酮系列装置与焚烧炉。项目实施过程中具体环保措施情况详见本回复“问题1”之“六”之“(一)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本次募投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通过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各类废气、废水、固废均可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工艺不存在污染较高的情形。
(2)工艺能耗情况
工艺流程过程中能源消耗种类主要包括天然气、水、电力及热蒸汽,不使用煤炭,无需履行相应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根据本次募投项目节能报告,本工艺流程采取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不选用已公布淘汰的机电产品,以及产业政策限制的产品序列和规模容量,该项目是在生产工艺可行的基础上,结合原材料供应、工艺操作条件等各因素而制定,工艺设计过程中采用低位热、余热回收利用、燃气节能器及热泵回收利用蒸汽等技术和设备,工艺过程先进,节能效果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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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艺产生污染物排放环节较少,各类废气、废水、固废均可达到稳定达标排放,生产工艺过程先进,采用节能技术和设备,节能效果较好。本工艺不存在污染较高、能耗较大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次工艺包相关技术为成熟技术,但不属于行业通用技术,相关工艺已经规模生产验证,不存在无法大批量生产的技术缺陷,相关项目工艺不存在即将被淘汰或不满足环保政策要求的情形,不存在污染较高、能耗较大的情况。
(四)发行人相关人才、技术及经验储备
1、本项目实施的人才储备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具备了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储备机制,有强大的研发、生产和管理人员储备。
(1)在管理团队建设方面,公司核心管理层人员稳定,在农药领域深耕三十余年,熟悉农药行业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模式,对农药行业的长期发展趋势以及本企业的发展战略定位有着清晰的洞察和整体把握,对本次募投项目的技术及业务发展路径、未来趋势具有深刻理解,能够有效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引领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2)在研发技术人员方面,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具有丰富的化工产品研发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经验,技术素质较高。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85人,占总人数的比重为19.91%,有效支撑了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目前,发行人已经取得了本次募投项目的全部工艺包技术资料,且已经组织公司研发人员对工艺包的技术工艺进行了优化改良。改良主要根据公司已有的生产工艺经验,对工艺包中加氢还原工艺、酯化工艺等进行设计优化,提高生产过程中的转化效率和能耗指标,对产出产品结构进行相应调整。目前针对工艺包的改良已经完成。
公司已形成了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纪纲和技术部经理田园、技术部副经理沈亮明为核心,王晓军、李周旭、耿敬坤等十多人为核心骨干的技术研发团队。任纪纲先生毕业于杭州大学化学系,从事农药技术研发超过30年,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和扎实的技术研发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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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实施主体铜陵贝斯美高层管理及研发人员从本部调配,随着项目的逐步投入,公司将不断通过社会、科研院所、高校招聘引入具有更加优秀项目经验及技术背景的行业技术性人才,以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成功推进。
(3)在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团队方面,公司具有一支经验丰富、精干高效的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团队,为该项目储备了骨干力量。在该项目实施时,由公司现有项目建设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熟练技术工人中抽调部分骨干人员,可以尽快完成建设并实现预期产出。同时,公司计划在项目实施当地引入生产人员以充实项目团队。
本次募投项目拟新增公司人员具体情况如下,其中外部招聘人员预计约80人:
序号 | 部门 | 职责 | 计划人数 | 人才来源 |
1 | 管理部 | 主持经营管理部日常工作,修订及执行公司战略规划及与日常运营相关的制度体系、业务流程。策划推进及组织协调公司重大经营计划、进行市场发展跟踪和策略调整。建立规范、高效的经营管理体系并优化完善。 | 3 | 内部调配 |
2 | 技术部 | 负责建立和完善产品设计、新产品的试制、标准化技术规程、技术情报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设备、质量、安全的管理标准及制度;及时指导、处理、协调和解决产品出现的技术问题,确保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 10 | 内部调配约5人、外部人才引进约5人 |
3 | 生产部 |
85 | 内部调配约10人熟练生产工人、外部人才引进约75人 |
4 | 销售部 | 根据总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与执行本部门年度与月度工作计划,积极完成销售任务;将部门目标与任务分解到各岗位,采取各种监控措施,确保部门目标的达成;不断优化和完善部门管理和业务流程制度体系,确保流程与制度体系有利于公司与部门运作;预算编制与执行。 | 2 | 内部调配 |
2、本项目实施的技术及经验储备
发行人从派尔科购买的工艺包中的工艺技术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重要技术,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已取得工艺包全部内容。本工艺的具体实施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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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采用国内成熟的连续加氢、连续酯化、连续脱氢等工业化技术,工艺成熟稳定,且经过了安全可靠性论证。该工艺包经派尔科多年研发,已使用该工艺包相关技术进行了多年的生产经营,产出产品质量稳定。根据《工艺包转让协议》约定,派尔科向贝斯美提供的全部专有技术、工艺、配方、诀窍应能保证贝斯美对标的项目具备自主、连续、稳定生产的独立运营能力。派尔科还将提供及时和充分的技术支持。贝斯美及其子公司江苏永安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攻关,掌握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实现了二甲戊灵全产业链运营,4-硝生产技术、戊胺生产技术、3-硝转化技术、二甲戊灵原药合成及提纯技术等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公司各产品生产过程中,包括大量加氢、精馏等制造工艺,与本次工艺包中部分工艺流程具有高度相似性,公司在上述工序所积累的技术、生产及管理经验可以应用于本次募投项目,对本工艺包技术进行改良。发行人取得工艺包全部资料后,组织公司研发人员对工艺包的技术工艺进行研究改良。改良主要根据公司已有的生产工艺经验,对工艺包中加氢还原工艺、酯化工艺等进行设计优化,提高生产过程中的转化效率和能耗指标,对产出产品结构进行相应调整。目前针对工艺包的改良已经完成,已进入生产厂区的具体设计阶段。
综上所述,该项目具有一定的实施壁垒,目前公司已经获得了实施该项目的关键人员储备、技术和经验储备,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本次募投项目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实施该项目不存在重大障碍。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的“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之“(四)募投项目技术风险”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披露。
六、本次募投项目与戊酮系列项目二的区别与联系,发行人后续投资计划,并结合发行人后续投资进度安排、募投项目新增资产、现有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预计转固时间以及公司的折旧摊销政策等,量化分析相关折旧或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戊酮系列项目二的区别与联系
根据发行人与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的《年产2.6万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投资协议书》,本次募投项目“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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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项目”为“年产2.6万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戊酮系列项目二)的一期建设项目。发行人从项目实施的谨慎性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二甲戊灵的生产规模、对二甲基丙酮原材料的现阶段需求,以分阶段的方式实施“年产2.6万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未对后期项目进行立项,未来,根据公司生产规模的实际情况以及一期项目的建设、运营状况、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视情况考虑推进项目的后期扩产建设。
(二)发行人后续投资计划
发行人后续投资计划主要为本次募投项目“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金额55,623.02万元,募投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按拟订的投资计划进行投入。“年产2.6万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二期项目将综合考虑本次一期项目的建设、运营状况、市场环境、公司生产规模的实际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视情况进行投资建设。由于二期项目暂未有明确的后续投资计划,亦未开展立项,因此未在本题后续回复中进行分析。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的“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之“(二)募投项目短期无法盈利及新增折旧、摊销、人员成本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对“年产2.6万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二期项目投资计划的不确定性等相关信息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结合发行人后续投资进度安排、募投项目新增资产、现有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预计转固时间以及公司的折旧摊销政策,量化分析相关折旧或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1、后续投资进度安排
根据项目建设计划要求,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建设投资(含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和其他费用)于建设期全部投入,第1年投入60%,第二年投入40%,流动资金根据各年生产情况投入,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费用名称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合计 |
1 | 建设投资 | 32,392.69 | 21,595.13 | — | 53,98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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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资费用名称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合计 |
2 | 建设期利息 | 237.00 | 632.01 | — | 869.01 |
3 | 运营期首年流动资金投入 | — | — | 766.19 | 766.19 |
总投资 | 32,629.69 | 22,227.14 | 766.19 | 55,623.02 |
注:第1-2年为建设期,第3年及之后为生产期。
本项目建设进度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前期阶段、工程设计阶段和施工安装阶段。三个阶段既分段进行,又有一定的交叉,进度计划如下:
序号 | 建设内容 | 第一年 | 第二年 | ||||||
1-3月 | 4-6月 | 7-9月 | 10-12月 | 1-3月 | 4-6月 | 7-9月 | 10-12月 |
1 | 立项、可研、环评各项政府报批 | △ | △ |
2 | 初步设计 | △ | △ | ||||||
3 | 土建施工 | △ | △ | ||||||
4 | 设备采购与安装 | △ | △ | △ | △ | ||||
5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 △ | △ | △ |
6 | 项目投料试车 | △ |
2、募投项目新增形成的主要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资产类别 | 金额 |
1 | 固定资产 | 37,173.78 |
1.1 | 机器设备 | 32,495.16 |
1.2 | 房屋建筑 | 4,678.62 |
2 | 无形资产 | 13,930.00 |
2.1 | 工艺包技术 | 7,000.00 |
2.2 | 土地使用权 | 6,930.00 |
3 | 长期待摊费用 | 240.00 |
合计 | 51,343.78 |
注:以上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3、现有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开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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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计转固时间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为两年,预计运营期第一年进行转固并计提折旧与摊销额。
5、公司的折旧摊销政策
本项目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按30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4年折旧,预计净残值率均为4%,工艺包及专利资产按10年计提摊销,其他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按5年摊销,上述折旧与摊销政策与发行人报告期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折旧摊销政策无重大差异。
6、相关折旧或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具体投入使用计划,运营期内,最高一年折旧摊销金额为3,347.72万元,最低一年折旧摊销金额为2,599.72万元。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发,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和公司历史经营业绩,分析未来新增折旧和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现作出以下假设:
①考虑到2020年疫情因素影响,假定贝斯美现有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按2019年营业收入、净利润计算;
②假定不考虑公司现有业务未来收入增长及净利润增长;
③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本次募投项目未来16年的新增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新增折旧与摊销数。
上述因素均为基于公司报告期内实际经营情况和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做出的理想预测,并不构成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盈利预测,相关测算仅用于本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最终项目建设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结合考虑以上因素,假定本次募投项目均顺利实施,未来公司新增折旧与摊销金额和公司利润总额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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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T+3 | T+4 | T+5-T+7 | T+8-T+12 | T+13-T+16 |
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额 | 3,347.72 | 3,347.72 | 3,347.72 | 3,299.72 | 2,599.72 |
现有营业收入(不含募投项目) | 49,409.20 | 49,409.20 | 49,409.20 | 49,409.20 | 49,409.20 |
新增折旧摊销额占现有营业收入比重 | 6.78% | 6.78% | 6.78% | 6.68% | 5.26% |
募投项目新增营业收入 | 34,218.14 | 39,451.50 | 40,256.64 | 40,256.64 | 40,256.64 |
预计营业收入(含募投项目,不考虑内部销售抵消) | 83,627.34 | 88,860.70 | 89,665.84 | 89,665.84 | 89,665.84 |
新增折旧摊销额占预计营业收入比重 | 4.00% | 3.77% | 3.73% | 3.68% | 2.90% |
现有净利润(不含募投项目) | 6,509.23 | 6,509.23 | 6,509.23 | 6,509.23 | 6,509.23 |
新增折旧摊销额占现有净利润比重 | 51.43% | 51.43% | 51.43% | 50.69% | 39.94% |
募投项目新增净利润 | 6,355.62 | 8,402.64 | 8,865.42 | 8,901.42 | 9,426.42 |
预计净利润(含募投项目) | 12,864.85 | 14,911.87 | 15,374.65 | 15,410.65 | 15,935.65 |
新增折旧摊销额占预计净利润比重 | 26.02% | 22.45% | 21.77% | 21.41% | 16.31% |
注1:T为项目开工建设时点,时间以此类推;前两年(T+1及T+2)为建设期,运营期共14年;
注2:现有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按2019年营业收入、净利润计算,不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的收入增长及净利润增长。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将在短期内迅速增长。随着募投项目建设完成产能释放,募投项目按计划预期实现收益,公司新增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可以覆盖新增资产带来的折旧摊销影响,预计新增折旧摊销不会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的“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之“(二)募投项目短期无法盈利及新增折旧、摊销、人员成本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进行了披露。
综上所述,长期来看,本次“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降低上市公司的原材料成本,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提升。
七、结合效益测算的过程,单位价格、成本等关键参数的选取依据,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并就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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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变动对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
(一)效益测算过程中,单位价格、成本等关键参数的选取依据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的财务评价计算年限为16年,其中建设期2年,生产期为14年。本项目启动生产后第一年生产负荷为85%,第二年为98%,以后各年生产负荷均为100%。项目投产后生产经营期内预计可实现年均利润总额11,768.31万元。本次募投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
17.92%,投资回收期为6.65年(自建设之日起,税后),项目经济效益满足要求。该募投效益测算过程如下:
1、效益分析基础和主要参数及依据
序号 | 关键指标 | 选取依据 |
1 | 单价 | 根据公司历史二甲基丙酮采购价格、其他产品市场报价及公司销售部门取得的价格信息预测制定,具体单价金额参见本小节回复之“2、营业收入估算及参数依据”。 |
2 | 销量 | 公司主要通过自身生产计划内部需求及销售人员询问潜在客户未来产品需求、采购计划来规划募投项目计算期内的新增产能,本项目达产并满产后预计实现年销量二甲基丙酮5,500吨(含自用)、甲基丙基酮3,000吨、粗醋酸甲酯3,900吨、精醋酸甲酯8,800吨、正戊烯4,000吨、环戊烯13,000吨、溶剂油3,000吨、醋酸戊酯3,000吨。 |
3 | 产量 | 铜陵贝斯美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在此模式下,假设产量等于销量。 |
4 | 计算期 |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生产期为14年,计算期为16年;生产期生产负荷第一年为85%,第二年为98%,后续均为100%。 |
5 | 税率 | 一般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水、天然气、蒸汽增值税税率为9%;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的7%计算,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的5%计算;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
6 | 折旧及摊销年限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分平均年限折旧方法计算,本项目新建建筑物折旧年限取30年,残值率取4%;机器设备原值折旧年限为14年,残值率4%。化工行业机器设备折旧摊销年限较长,与同行业具有可比性。 无形资产按10年平均摊销,生产预备费按5年平均摊销,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
7 | 项目营业收入 | 本项目营业收入根据预测年份产品预测价格与产量计算。 |
8 | 项目成本费用 | 本项目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原材料成本、直接人工、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的估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测算,并综合考虑公司历史生产成本构成、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水平,项目实施地工资水平等因素,成本费用测算具备一定的谨慎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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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关键指标 | 选取依据 |
和合理性。 | ||
8.1 | 制造成本 | 制造成本由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人工工资及福利、其他制造费用组成。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及未来市场供应趋势预测;直接人工工资及福利按每年250,000元/人测算,其他制造费用包括设备折旧、修理费用等。 |
8.2 | 管理费用 | 本项目管理费用包括无形资产摊销、生产人员准备费摊销及其他管理费用,其他管理费用以每年56,000元/人计提, |
8.3 | 销售费用 | 销售费用由产品营销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渠道建立、市场推广费用等组成,2020年贝斯美整体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33%,本项目销售费用按营业收入的2.5%计算,具有一定的可比性。 |
2、营业收入估算及参数依据
本项目的销售价格根据市场调研和企业实际销售情况确定。二甲基丙酮为发行人生产过程中重要原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二甲基丙酮采购不含税加权平均单价为23,989.05元/吨,本项目预测产品不含税单价预测为22,123.89元/吨,低于发行人历史实际采购价格,较为谨慎合理,其他联产产品单价均以市场报价作为参考基础,销售价格选取具有合理性;假设项目以销定产,销量等于产量。本项目的销售收入涉及的产品单价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价格(不含税) | 选取依据 |
1.1 | 二甲基丙酮 | t | 22,123.89 | 报告期内,发行人二甲基丙酮采购不含税加权平均单价为23,989.05元/吨,高于本项目预测产品不含税单价。 |
1.2 | 甲基丙基酮 | t | 30,973.45 | 根据公司销售部门取得的市场报价数据,2020年初至2021年上半年,甲基丙基酮市场报价区间约为3至5万元/吨(含税),2021年价格有所上涨,本项目该产品预测单价在市场报价区间之内,具有合理性。 |
1.3 | 粗醋酸甲酯 | t | 2,654.87 |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粗醋酸甲酯报价为3,600-6,500元/吨(含税),报价范围高于本项目预测产品单价。 |
1.4 | 精醋酸甲酯 | t | 3,539.82 |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精醋酸甲酯报价为4,700-8,800元/吨(含税),报价范围高于本项目预测产品单价。 |
1.5 | 正戊烯 | t | 16,371.68 | 根据公司销售部门取得的市场报价数据,2020年正戊烯市场报价区间位于为1.85万至2.5万元/吨(含税),2021年价格有所上升,报价区间位于2万至3万元吨(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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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单位 | 价格(不含税) | 选取依据 |
税),本项目该产品预测单价具有合理性。 | ||||
1.6 | 环戊烯 | t | 3,982.30 | 根据公司销售部门取得的市场报价数据,2020年初以来,环戊烯市场报价约为5,000-7,000元/吨(含税),高于本项目预测产品单价。 |
1.7 | 溶剂油 | t | 1,769.91 | 根据公司销售部门取得的市场报价数据,2021年以来溶剂油市场报价约为2,200元/吨(含税),高于本项目预测产品单价。 |
1.8 | 醋酸戊脂 | t | 7,964.60 | 根据公司销售部门取得的市场报价数据,2021年以来醋酸戊脂市场报价区间为8,000至10,000元/吨(含税),本项目预测产品单价具备合理性。 |
本项目的产品销量及销售收入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元、万元
序号 | 项目/年份 | 年销量 (吨) | 单价(元) | 3 | 4 | 5 | 6-16 |
生产负荷 | 85% | 98% | 100% | 100% | |||
产品名称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1 | 营业收入 | ||||||
1.1 | 二甲基丙酮 | 5,500 | 22,123.89 | 10,342.92 | 11,924.78 | 12,168.14 | 12,168.14 |
1.2 | 甲基丙基酮 | 3,000 | 30,973.45 | 7,898.23 | 9,106.19 | 9,292.04 | 9,292.04 |
1.3 | 粗醋酸甲酯 | 3,900 | 2,654.87 | 880.09 | 1,014.69 | 1,035.40 | 1,035.40 |
1.4 | 精醋酸甲酯 | 8,800 | 3,539.82 | 2,647.79 | 3,052.74 | 3,115.04 | 3,115.04 |
1.5 | 正戊烯 | 4,000 | 16,371.68 | 5,566.37 | 6,417.70 | 6,548.67 | 6,548.67 |
1.6 | 环戊烯 | 13,000 | 3,982.30 | 4,400.44 | 5,073.45 | 5,176.99 | 5,176.99 |
1.7 | 溶剂油 | 3,000 | 1,769.91 | 451.33 | 520.35 | 530.97 | 530.97 |
1.8 | 醋酸戊脂 | 3,000 | 7,964.60 | 2,030.97 | 2,341.59 | 2,389.38 | 2,389.38 |
合计 | - | - | 34,218.14 | 39,451.50 | 40,256.64 | 40,256.64 |
3、成本费用及营业税金估算及参数依据
本项目满产年总成本为28,100.41万元,年经营成本为24,717.66万元,固定成本为8,141.85万元,可变成本为19,958.55万元(以第5年为例)。
总成本费用由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年份 | 合计 | 3 | 4 | 5-7 | 8-12 | 13-16 |
2-41
序号 | 项目\年份 | 合计 | 3 | 4 | 5-7 | 8-12 | 13-16 |
生产负荷 | - | 85% | 98% | 100% | 100% | 100% | |
1 | 制造成本 | 358,688.54 | 22,869.18 | 25,463.79 | 25,862.96 | 25,862.96 | 25,862.96 |
1.1 | 原料 | 216,522.20 | 13,307.58 | 15,342.86 | 15,655.98 | 15,655.98 | 15,655.98 |
1.2 | 燃料及动力 | 59,504.59 | 3,657.19 | 4,216.52 | 4,302.57 | 4,302.57 | 4,302.57 |
1.3 | 工资及福利 | 28,000.00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1.4 | 制造费用 | 54,661.75 | 3,904.41 | 3,904.41 | 3,904.41 | 3,904.41 | 3,904.41 |
1.4.1 | 折旧 | 36,396.02 | 2,599.72 | 2,599.72 | 2,599.72 | 2,599.72 | 2,599.72 |
1.4.2 | 修理费 | 12,105.73 | 864.70 | 864.70 | 864.70 | 864.70 | 864.70 |
1.4.3 | 其他制造费用 | 6,160.00 | 440.00 | 440.00 | 440.00 | 440.00 | 440.00 |
2 | 管理费用 | 13,512.00 | 1,196.00 | 1,196.00 | 1,196.00 | 1,196.00 | 1,196.00 |
2.1 | 无形资产摊销 | 7,000.00 | 700.00 | 700.00 | 700.00 | 700.00 | — |
2.2 | 其他资产摊销 | 240.00 | 48.00 | 48.00 | 48.00 | — | — |
2.3 | 其他管理费用 | 6,272.00 | 448.00 | 448.00 | 448.00 | 448.00 | 448.00 |
3 | 财务费用 | 1,652.87 | 823.34 | 409.19 | 35.03 | 35.03 | 35.03 |
3.1 | 固定资产贷款利息 | 1,164.40 | 790.01 | 374.39 | — | — | — |
3.2 | 流动资金利息 | 488.47 | 33.33 | 34.80 | 35.03 | 35.03 | 35.03 |
4 | 营业费用 | 13,918.73 | 855.45 | 986.29 | 1,006.42 | 1,006.42 | 1,006.42 |
5 | 总成本费用 | 387,772.14 | 25,743.98 | 28,055.27 | 28,100.41 | 28,052.41 | 27,352.41 |
注:本项目无形资产按10年平均摊销,其他资产按照5年平均摊销
本项目涉及的各项费用测算如下:
① 主要原材料及燃料动力价格及数量
单位:元
序号 | 原材料及燃料动力 | 单位 | 单价(不含税) | 年耗量(万) |
1 | 主要原材料 | — | — | — |
1.1 | 间戊二烯 | t | 3,465.49 | 2.8500 |
1.2 | 氢气 | t | 22,045.87 | 0.0465 |
1.3 | 醋酸 | t | 2,171.44 | 1.1283 |
1.4 | 甲醇 | t | 2,235.65 | 0.8238 |
1.5 | 甲醇钠溶液 | t | 3,938.05 | 0.0230 |
1.6 | 加氢催化剂 | t | 787,610.62 | 0.0002 |
1.7 | 酯化催化剂 | t | 15,752.21 | 0.0004 |
2-42
序号 | 原材料及燃料动力 | 单位 | 单价(不含税) | 年耗量(万) |
1.8 | 脱氢催化剂 | t | 157,522.12 | 0.00012 |
1.9 | 脱水催化剂 | t | 787,610.62 | 0.00015 |
1.10 | 脱酸催化剂 | t | 19,690.27 | 0.00012 |
1.11 | 导热油 | t | 25,991.15 | 0.00035 |
1.12 | 脱硫催化剂 | t | 236,283.19 | 0.00035 |
2 | 燃料动力 | - | — | — |
2.1 | 水 | t | 3.21 | 45.59 |
2.2 | 天然气 | Nm3 | 2.29 | 139.68 |
2.3 | 电 | kWh | 0.58 | 2,373.60 |
2.4 | 蒸汽 | t | 155.96 | 15.84 |
注:原料及燃料动力年耗量指生产负荷达到100%后的年耗量
② 工资及福利费
本项目定员80人,人工工资按照250,000元/人均年计算。
③ 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包括折旧费、修理费、其他制造费。固定资产折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分平均年限折旧方法计算,本项目新建建筑物折旧年限取30年,残值率取4%;机器设备原值折旧年限为14年,残值率4%。
修理费:本项目修理费率按固定资产原值(扣除建设期利息)的2%计算。其它制造费用:定额按55,000元/人年计取。
④ 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按10年平均摊销,其他资产按5年平均摊销。
⑤ 其它费用
本项目产品销售费用按营业收入2.5%计算,其它管理费用定额按56,000元人/年计取。
税金及附加估算如下:
2-43
根据上述销售收入及总成本费用测算情况,对税金及附加情况测算如下:
序号 | 年份 | 3 | 4 | 5 | 6-16 |
生产负荷 | 85% | 98% | 100% | 100% | |
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 112.41 | 195.81 | 195.81 |
2 | 教育费附加 | — | 80.30 | 139.86 | 139.86 |
合计 | — | 192.71 | 335.67 | 335.67 |
注:第三年由于抵扣建设投资进项税,无税金及附加金额
4、利润估算
综合上述条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 合计 | 3 | 4 | 5-7 | 8-12 | 13-16 |
生产负荷 | — | 85% | 98% | 100% | 100% | 100% |
营业收入 | 556,749.29 | 34,218.14 | 39,451.50 | 40,256.64 | 40,256.64 | 40,256.64 |
税金及附加 | 4,220.74 | — | 192.71 | 335.67 | 335.67 | 335.67 |
总成本费用 | 387,772.14 | 25,743.98 | 28,055.27 | 28,100.41 | 28,052.41 | 27,352.41 |
利润总额 | 164,756.41 | 8,474.17 | 11,203.53 | 11,820.56 | 11,868.56 | 12,568.56 |
应计税所得额 | — | 8,474.17 | 11,203.53 | 11,820.56 | 11,868.56 | 12,568.56 |
所得税 | 41,189.10 | 2,118.54 | 2,800.88 | 2,955.14 | 2,967.14 | 3,142.14 |
净利润 | 123,567.31 | 6,355.62 | 8,402.64 | 8,865.42 | 8,901.42 | 9,426.42 |
盈余公积金 | 12,356.73 | 635.56 | 840.26 | 886.54 | 890.14 | 942.64 |
公益金 | 6,178.37 | 317.78 | 420.13 | 443.27 | 445.07 | 471.32 |
未分配利润 | 105,032.21 | 5,402.28 | 7,142.25 | 7,535.61 | 7,566.21 | 8,012.46 |
累计未分配利润 (年末) | — | 5,402.28 | 12,544.53 | 35,151.35 | 72,982.38 | 105,032.21 |
息税前利润 | 166,409.28 | 9,297.51 | 11,612.71 | 11,855.59 | 11,903.59 | 12,603.59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 210,045.29 | 12,645.22 | 14,960.43 | 15,203.30 | 15,203.30 | 15,203.30 |
(二)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经测算,本项目的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6.65年,税后内部收益率
17.92%,综合毛利率为34.32%。
项目 | 第3年 | 第4年 | 第5-12年 | 第13-16年 | 综合 |
毛利率 | 31.12% | 33.68% | 34.02% | 35.75% | 34.32% |
2-44
1、与公司现有业务毛利率对比
项目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贝斯美 | 31.57% | 26.26% | 28.48% | 34.36% |
本次募投项目 | 34.32% |
2、与贝斯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
股票简称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综合毛利率(%) | ||||
中旗股份 | 19.63 | 23.25 | 23.58 | 24.05 |
苏利股份 | 21.44 | 26.94 | 36.60 | 40.57 |
先达股份 | 20.22 | 27.82 | 35.24 | 36.56 |
国光股份 | 46.61 | 47.28 | 45.87 | 48.81 |
海利尔 | 30.20 | 29.89 | 31.99 | 34.76 |
广信股份 | 41.02 | 35.24 | 35.76 | 36.09 |
利民股份 | 22.74 | 24.74 | 26.70 | 27.16 |
算术平均值 | 28.84 | 30.74 | 33.68 | 35.43 |
本次募投项目 | 34.32 |
本次募投项目综合毛利率水平与贝斯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近两年一期平均水平,略低于可比上市公司2018年度的平均毛利率水平,系因本次募投项目工艺技术领先,项目产品为二甲基丙酮、甲基丙基酮等中高端碳五系列产品,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为农药生产企业,产品系列包括农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及制剂,二者产品结构存在显著差异;同时,本次募投项目的原材料为乙烯裂解工业的副产品,原材料价格较低、供应充足。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亦略高于贝斯美最近两年一期的毛利率水平,略低于贝斯美2018年的毛利率水平,一方面由于产品结构原因,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构成不同,综合毛利率低于本次募投项目具有合理性;另一方面贝斯美2019年为进一步扩大二甲戊灵原药产品的市场份额,主动采取降价的策略,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而2020年则由于疫情影响导致毛利率下降,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整体毛利率逐渐回升。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水平具有合理性,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整体趋势。
2-45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募投项目毛利率对比
本项目与近5年来主要产品涉及农药及中间体的同类募投项目的相关效益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募投项目名称 | 内部收益率 (税后) | 投资回收期(年) (税后) | 综合毛利率 |
雅本化学 | 南通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农药中间体) | 22.19% | 4.17 | 29.90% |
湖南海利 | 杂环农药及其中间体产业化基地建设 | 23.86% | 6.49 | 38.70% |
利尔化学 | 年产10,000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24.09% | 5.67 | 36.23% |
中欣氟材 | 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氟精细化学品系列扩建项目 | 42.00% | 5.50 | 27.73% |
平均值 | 28.04% | 5.46 | 33.14% |
贝斯美本次募投项目 | 17.92% | 6.55 | 34.32% |
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水平略低于同类募投项目平均值,投资回收期略长于同类募投项目平均回收期,综合毛利率与同类募投项目平均水平基本相当,不存在重大差异。
4、与同行业同类型产品的毛利率对比
公司简称 | 产品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派尔科 | C5 | 17.45% | 39.75% | 35.54% |
恒兴科技 | 有机酮 | 65.25% | 53.12% | 24.76% |
同类产品综合毛利率 | 42.23% | |||
贝斯美募投项目预测期综合毛利率 | 34.32% |
注:派尔科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毛利率数据取自其2018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受政策影响部分C5产品停产导致毛利率下降;恒兴科技毛利率数据取自其2020年12月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2020年数据为中报数据。同类产品综合毛利率为同类产品2018年-2020年营业毛利除以营业收入之和计算得出。
派尔科C5产品包含环戊酮、3-戊酮、正戊烯等产品,恒兴科技有机酮产品包含3-戊酮、甲基异丙基酮,与本次募投产品均具有相似性。2020年派尔科(启东)受所在园区政策影响,开工率严重不足,公司通过销售未最终反应完成的低价值中间产品回笼资金,毛利率有所下降。恒兴科技2019年和2020
2-46
年1-6月有机酮类产品毛利率上升主要系3-戊酮毛利率持续上升,同时甲基异丙基酮毛利率和收入占比持续大幅上升所致。尽管2018年至2020年同类产品的毛利率呈现一定波动情形,但总体而言根据效益测算计算的本次募投项目综合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报告期内同类产品的实际平均毛利率,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较为合理,具有谨慎性。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预测综合毛利率略高于公司现有业务及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近两年一期水平,原因系产品结构差异、2020年疫情影响及发行人2019年销售策略主动降价,具有合理性;同时本次募投项目预测毛利率与同类募投项目基本相当、与同行业同类产品相比处于相对较低水平,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合理、谨慎。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的“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之“(一)募投项目产能消化不利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中对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进行了披露。
(三)对关键参数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募投项目中产品销售价格、经营成本、原材料价格等关键参数的变化对内部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变化 | 内部收益率(税后) | 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年) |
基本方案 | 0% | 17.92% | 6.65 |
销售价格 | 10% | 26.52% | 5.77 |
-10% | 13.18% | 8.09 | |
经营成本 | 10% | 14.86% | 7.45 |
-10% | 29.58% | 6.06 | |
原材料价格 | 10% | 17.39% | 7.12 |
-10% | 24.32% | 6.26 |
注:以上数据测算建立在单一变量的基础上,即假设单一变量发生变化,而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计算内部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的变动情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的“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之“(三)募投项目销售价格、经营成本以及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对本次募投项目效益影响的风险”中对上述敏感性分析进行了披露。
2-47
【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查阅了本次发行预案、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查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等情况;
2、查阅并取得了发行人与派尔科签署的《工艺包转让协议》及《技术转让合同》,了解工艺包主要内容,梳理协议中关于定价依据、技术权属、排他性条款、款项支付安排等相关条款,并取得支付款项的相关凭证;
3、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核信息查询网站,对派尔科拥有的C5新型技术相关专利情况进行核查,并检索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网、信用中国等网站,核查相关专利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对派尔科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工艺包转让背景,工艺技术的创新性和优势;
5、查阅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效益测算表,并复核有关测算数据;访谈公司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了解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及募投实施计划;对销售单价、经营成本、原材料价格等关键参数进行敏感性分析;
6、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及反馈回复等文件,了解其项目毛利情况、内部收益率等信息,并与发行人相关信息进行比对。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明确,建设期利息不以本次拟募集资金进行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购买的工艺包相较于行业通用技术具有成本低、品质高、副产品价值高的优势,公司已获得实施该项目的关键技术储备、人员储备,同时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该项目不存在重大障
2-48
碍;
3、结合发行人后续投资进度安排、募投项目新增资产、现有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预计转固时间以及公司的折旧摊销政策来看,本次“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提升;
4、结合效益测算的过程,从单位价格、成本等关键参数的选取依据来看,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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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容诚专字[2021]200Z0326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胡新荣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叶伟伟 | ||||
2021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