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润邦股份股票代码:002483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苏虹东路183号14栋239室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兴富艺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宁波象保合作区开发办公1号楼202室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兴富优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宁波象保合作区开发办公1号楼127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2日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变动无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 ...... 1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 2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释义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润邦股份、上市公司 | 指 |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苏州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中新兴富”)、宁波兴富优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兴富优文”)、宁波兴富艺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兴富艺华”)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苏州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时间 | 2017年12月29日 |
认缴出资 | 90,000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廷富)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场所 | 苏州工业园苏虹东路183号14栋239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94MA1UTWD39A |
经营范围 | 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新兴产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1年10月31日,中新兴富的控制关系如下表所示:
层级 | 名称 | 在该层的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资金来源 |
1-1 | 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44 | 现金 | 自有资金 |
1-2 | 宁波兴富新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78 | 现金 | 募集资金 |
1-3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现金 | 自有资金 |
1-4 |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秉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11 | 现金 | 募集资金 |
1-5 | 上海科创中心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11 | 现金 | 募集资金 |
1-6 | 苏州国创兴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89 | 现金 | 募集资金 |
1-7 | 宁波君安控股有限公司 | 5.56 | 现金 | 自有资金 |
1-8 | 北京欣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56 | 现金 | 自有资金 |
1-9 | 宁波团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3 | 现金 | 自有资金 |
1-10 | 宁波兴富新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8 | 现金 | 自有资金 |
1-11 | 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1 | 现金 | 自有资金 |
1-12 | 长兴家之窗现代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 | 1.11 | 现金 | 自有资金 |
1-13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苏江蓝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1.11 | 现金 | 自有资金 |
1-14 | 宁波上益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1 | 现金 | 自有资金 |
3、信息拟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王廷富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 | 中国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兴富艺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宁波兴富艺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时间 | 2016年11月28日 |
认缴出资 | 3,575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颖佳)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场所 | 宁波象保合作区开发办公1号楼202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1MA2830RX6N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兴富艺华的控制关系如下表所示:
层级 | 名称 | 在该层的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资金来源 |
1-1 | 封志强 | 27.97 | 现金 | 自有资金 |
1-2 | 福建德宏经贸有限公司 | 27.97 | 现金 | 自有资金 |
1-3 | 刘华 | 13.99 | 现金 | 自有资金 |
1-4 | 叶阳 | 11.75 | 现金 | 自有资金 |
1-5 | 赖爱平 | 8.39 | 现金 | 自有资金 |
1-6 | 金文戈 | 6.99 | 现金 | 自有资金 |
1-7 | 方加梅 | 2.80 | 现金 | 自有资金 |
1-8 | 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14 | 现金 | 自有资金 |
注: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产权控制结构详见本节“(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2、股权及控制关系”。
3、信息拟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刘颖佳 | 女 |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 | 中国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兴富优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宁波兴富优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时间 | 2016年11月29日 |
认缴出资 | 8,506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颖佳)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场所 | 宁波象保合作区开发办公1号楼127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1MA28316J04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众集(融)资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兴富优文的控制关系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名称 | 在该层的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资金来源 |
1-1 | 宁波兴富先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5.84 | 现金 | 募集资金 |
1-2 | 大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9.39 | 现金 | 募集资金 |
1-3 | 王廷富 | 2.41 | 现金 | 自有资金 |
1-4 | 陈胜 | 2.35 | 现金 | 自有资金 |
1-5 | 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01 | 现金 | 自有资金 |
注: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产权控制结构详见本节“(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2、股权及控制关系”。。
3、信息拟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信息拟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见“(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兴富艺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3、信息拟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二、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中新兴富、兴富艺华、兴富优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事务的执行,通过其普通合伙人身份及对合伙企业出资能够实际支配中新兴富、兴富艺华、兴富优文行为,拥有实际控制权。宁波兴富创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拥有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为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王廷富为兴富创赢的合伙人,出资比例为75.94%,为兴富创赢的实际控制人。所以,王廷富为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为中新兴富、兴富艺华、兴富优文的实际控制人。
中新兴富、兴富艺华、兴富优文同受王廷富控制,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形。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原因:收回投资。
二、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润邦股份4,711.437万股。
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润
邦股份股票的可能。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润邦股份前持有股份的情况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润邦股份66,343,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4073%。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11月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9,229,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407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由66,343,970股(其中,中新兴富持股28,690,298股;兴富优文持股26,671,352股;兴富艺华持股10,982,320股)减少至47,114,370股(其中,中新兴富持股28,690,298股;兴富优文持股8,941,752股;兴富艺华持股9,482,320股),合计持股比例由7.04073%下降至4.99999%,不再是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中新兴富合计持有股份 | 2,869.0298 | 3.04475% | 2,869.0298 | 3.0447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69.0298 | 3.04475% | 2,869.0298 | 3.04475%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兴富优文合计持有股份 | 2,667.1352 | 2.83049% | 894.1752 | 0.9489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67.1352 | 2.83049% | 894.1752 | 0.94894%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兴富艺华合计持有股份 | 1,098.232 | 1.16549% | 948.232 | 1.0063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98.232 | 1.16549% | 948.232 | 1.00631%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以上合计持有股份 | 6,634.397 | 7.04073% | 4,711.437 | 4.999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634.397 | 7.04073% | 4,711.437 | 4.99999%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三节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此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王廷富
日期:2021年11月2日
(此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兴富艺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刘颖佳
日期:2021年11月2日
(此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兴富优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刘颖佳
日期:2021年11月2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王廷富
日期:2021年11月2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兴富艺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刘颖佳
日期:2021年11月2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兴富优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刘颖佳
日期:2021年11月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西路9号 |
股票简称 | 润邦股份 | 股票代码 | A股:00248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苏州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苏州工业园苏虹东路183号14栋239室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宁波兴富艺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宁波象保合作区开发办公1号楼202室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宁波兴富优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宁波象保合作区开发办公1号楼127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66,343,970股 合计持股比例:7.04073%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变动数量:19,229,600股 变动比例:2.04073% 本次变动后持股数量:47,114,370股 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9%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王廷富
日期:2021年11月2日
(此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兴富艺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刘颖佳日期:2021年11月2日
(此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兴富优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刘颖佳
日期: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