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64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数量共计18,708,226股,占公司总股本14.32%,涉及自愿
限售股东2名。
二、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的明细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如是,说明亲属关系* | 是否为公开发行前直接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 | 是否为公开发行前未直接持有但可实际支配1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相关主体*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 截止2021年11月1日持股数量 | 本次自愿限售前已处于限售登记状态的股票 | 本次自愿限售登记股票数量 | 本次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自愿限售期间 | 本次限售后该股东所持的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1 | 徐军 | 是 | 否 | 是 | 否 | 董事长、总经理 | 57,421,296 | 43,065,972 | 14,355,324 | 10.99% | 2021年11月2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进入精选层之日,或公开发行并在精选 | 0 |
层挂牌事项终止之日止。 | ||||||||||||
2 | 李健 | 否 | 否 | 是 | 否 | 董事、副总经理 | 15,731,612 | 11,378,710 | 4,352,902 | 3.33% | 2021年11月2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进入精选层之日,或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终止之日止。 | 0 |
挂牌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日对上述股票申请限售。
三、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的依据及解除条件
层挂牌事项终止之日止不减持公司股票。
本次限售的股东均适用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第十七条规定,限售股东徐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健为本次发行前直接持10%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后公司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 数量 | 百分比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50,424,194 | 38.61%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1、高管股份 | 80,175,806 | 61.39% |
2、个人或基金 | 0 | 0.00% | |
3、其他法人 | 0 | 0.00% | |
4、其他 | 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80,175,806 | 61.39% | |
总股本 | 130,600,000 | 100.00% |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业务指南 1 号-申报与审查》的相关规定,如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终止,相关股东可以申请解除自愿限售。如完成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相关股东及所持股份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第十七条的规定自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进行法定限售,该部分股份不再作为自愿限售执行。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