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未来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回购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2021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8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1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98,2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约0.23%,最高成交价为14.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00元/股,成交均价约为14.2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103,313.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0月28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0,567,269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5,141,817.25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