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下午16:00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 亲自出席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唐台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唐台英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陈巍先生担任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唐台英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陈巍先生担任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唐台英先生、陈巍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2021年10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董事组成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委员:唐台英(主任委员)、李晓安、高学庆、邓华金、王瑞泉、陈巍
(2)、提名委员会
委员:高学庆(主任委员)、唐台英、程顺来、郭敏坚
(3)、审计委员会
委员:程顺来(主任委员)、李晓安、王瑞泉、陈巍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李晓安(主任委员)、高学庆、丁宗敏、郭敏坚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个人简历详见2021年10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瑞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瑞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巍先生、袁训平先生、胡尔加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巍先生、袁训平先生、胡尔加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巍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巍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秘书陈巍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联邦工业城内
联系电话:020-34807004
传真号码:020-34808171
电子邮箱:13632211623@139.com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石艳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石艳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定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定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证券事务代表王芳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联邦工业城内
联系电话:020-34808178
传真号码:020-34808171
电子邮箱:fang.wang@seagullgroup.cn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海鸥住工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海鸥住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