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张海波、段浩然、彭威洋、闫康平、李双海、陈振华,合计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对万鹏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合作范围,加大磷化工向新能源领域的延伸价值,公司与四川蓝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剑投资”)、陈勇共同对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鹏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合计13,0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增资6,000.00万元,蓝剑投资认缴增资6,000.00万元,陈勇认缴增资1,000.00万元。因蓝剑投资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则,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对万鹏公司增资后,持股比例为30%。公司对万鹏公司增资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对万鹏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14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公司全体董事与本交易关联方四川蓝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向万鹏公司增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万鹏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2、审议通过《再次增加2021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公司结合本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申请再次增加2021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其他如业务类型、币种、合约期限、流动性安排等内容均不发生变化,仍将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前期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业务模式开展相应业务,本次额度增加后,公司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对征集投票权主体的修改,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改,第七十八条第四款规定的征集投票权主体增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章程修订对照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2021年11月19日在成都市召开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4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向万鹏公司增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万鹏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