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因工作失误导致公告中的表述存在错误,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笔担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资子公司江西省闽发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该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