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9日以传真、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日下午16: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洪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管等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次会议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中3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经过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57人调整为154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2,958万股调整为2,860万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邵秀英、刘凤国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1月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860万股,授予价格为9.4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邵秀英、刘凤国回避表决。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