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近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平安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批复》(银保监复〔2021〕716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1〕第159号),同意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
本行将做好二级资本债券发行相关工作,并将依据有关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