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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长春经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02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2021-053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288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64,370,2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7.48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62,282,41298.72982,087,8041.2702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61,129,71298.02853,240,5041.9715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选举吴锦华先生为公司董事160,730,91697.7859
3.02选举张锡康先生为公司董事160,730,91697.7859
3.03选举梁赛南女士为公司董事160,730,91697.7859
3.04选举倪伟勇先生为公司董事160,730,91697.7859
3.05选举江玉华先生为公司董事160,730,91697.7859
3.06选举丁锋云先生为公司董事160,730,91697.7859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4.01选举孙金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160,730,91697.7859
4.02选举孙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160,730,91697.7859
4.03选举程皓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160,730,91697.7859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5.01选举徐少华先生为公司监事160,730,91697.7859
5.02选举陈银柱先生为公司监事160,730,91697.7859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26,627,86192.72932,087,8047.270700
2关于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5,475,16188.71523,240,50411.284800
3.01选举吴锦华先生为公司董事25,076,36587.3264
3.02选举张锡康先生为公司董事25,076,36587.3264
3.03选举梁赛南女士为公司董事25,076,36587.3264
3.04选举倪伟勇先生为公司董事25,076,36587.3264
3.05选举江玉华先生为公司董事25,076,36587.3264
3.06选举丁锋云先生为公司董事25,076,36587.3264
4.01选举孙金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25,076,36587.3264
4.02选举孙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25,076,36587.3264
4.03选举程皓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25,076,36587.3264
5.01选举徐少华先生为公司监事25,076,36587.3264
5.02选举陈银柱先生为公司监事25,076,36587.3264

2、涉及逐项表决的议案,每个子议案逐项表决的结果详见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

律师:于莹、陈思铭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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