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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电: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重整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01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重整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2月1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或“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电气”或“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的重整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间接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 2021年3月13日,海南高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东北电气控股股东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鸿源”)的重整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1)。

? 2021年10月31日,海南高院裁定批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2021年10月31日,海南高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现就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重整计划》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概述

2021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海航集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2021年10月31日,海航集团收到了法院送达的(2021)琼破1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海航集团、北京海鸿源的重整程序,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㈠ 若海航集团、北京海鸿源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海航集团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破产,届时海航集团、北京海鸿源将被实施破产清算。㈡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海鸿源持有公司81,494,8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33%。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股股东北京海鸿源重整事项,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㈢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股股东北京海鸿源的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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