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发出通知,2021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