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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1-88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974,985,551.92 | -7.14% | 19,763,027,285.05 | 1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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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7,806,846.01 | -59.70% | 889,125,285.49 | -10.7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07,067,524.98 | -52.46% | 801,879,319.57 | 1.2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406,797,520.37 | -138.2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57.14% | 0.60 | -10.4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57.14% | 0.60 | -10.4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 | 下降1.75个百分点 | 7.70% | 下降1.47个百分点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4,318,420,236.60 | 34,010,501,288.40 | 0.9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1,954,951,611.03 | 11,456,561,405.37 | 4.35%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25,706.88 | 1,657,782.5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723,867.95 | 99,067,712.4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169,276.73 | 4,688,841.6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82,411.87 | 1,070,298.8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383,781.68 | 18,879,298.3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3,336.98 | 359,371.13 | |
合计 | 20,739,321.03 | 87,245,965.9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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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1年9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增减幅度 | 原因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90,333,100.00 | -100.00% |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
应收账款 | 6,196,464,660.19 | 4,639,429,562.77 | 33.56% | 主要是销售规模增加 |
预付款项 | 288,349,429.40 | 146,263,783.17 | 97.14% | 主要是材料预付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522,814,826.62 | 390,544,404.14 | 33.87% | 主要是代收代付款增加 |
债权投资 | 150,500.00 | 52,150,500.00 | -99.71% | 金融工具净额列示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3,522,258.00 | 4,000,000.00 | 738.06% | 主要是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在建工程 | 647,381,383.89 | 272,335,963.13 | 137.71% | 主要是子公司二期工程建设增加 |
使用权资产 | 42,623,289.69 | - | 100.00% |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
合同负债 | 296,035,718.40 | 164,081,368.48 | 80.42% | 主要是合同履约义务增加 |
应交税费 | 150,690,323.86 | 230,661,768.00 | -34.67% | 主要是期末应交税费减少 |
其他应付款 | 2,270,075,647.48 | 1,620,027,041.92 | 40.13% | 主要是新增母公司借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23,884,703.76 | 2,236,646,475.12 | -63.16% | 主要是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其他流动负债 | 119,279,012.72 | 403,090,125.75 | -70.41% | 主要是偿还短期债券 |
长期借款 | 1,797,056,905.58 | 156,012,046.51 | 1051.87% | 主要是新增长期借款 |
租赁负债 | 32,379,627.36 | - | 100.00% |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
长期应付款 | 265,324,867.24 | 642,755,804.46 | -58.72% | 主要是偿还售后回租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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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98,82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4.68% | 511,631,463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4.56% | 67,295,714 | 0 | ||||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62% | 9,152,910 | 0 | ||||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62% | 9,095,060 | 0 | ||||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61% | 8,930,870 | 0 | ||||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 | 其他 | 0.59% | 8,700,770 | 0 |
递延收益 | 418,262,975.01 | 255,183,684.93 | 63.91% | 政府补助增加 |
库存股 | 28,726,282.35 | 44,800,383.61 | -35.88% | 主要是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 |
专项储备 | 36,725,479.84 | 18,091,830.20 | 102.99% | 主要是安全生产费用计提增加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增减幅度 | 原因说明 |
财务费用 | 53,661,674.27 | 239,816,274.62 | -77.62% | 主要是汇兑损失减少 |
投资收益 | 172,532,085.76 | 102,702,679.27 | 67.99% | 主要是联营合营企业盈利增加 |
信用减值损失 | -168,280,081.76 | -128,208,067.36 | 31.26% | 主要是信用减值计提增加 |
资产处置收益 | 5,750,948.57 | 3,512,145.17 | 63.74% | 主要是资产处置收益增加 |
营业外收入 | 10,137,056.81 | 39,786,637.56 | -74.52% | 主要是上年新增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增减幅度 | 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6,797,520.37 | -1,062,951,887.83 | 不适用 | 主要是净营运资金占用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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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58% | 8,621,860 | 0 | |||||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54% | 8,038,420 | 0 | |||||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52% | 7,613,060 | 0 | |||||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52% | 7,607,926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 | 511,631,463 | 人民币普通股 | 511,631,463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67,295,714 | 人民币普通股 | 67,295,714 | ||||||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9,152,910 | 人民币普通股 | 9,152,910 | ||||||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9,095,06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95,060 | ||||||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8,930,870 | 人民币普通股 | 8,930,870 | ||||||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8,700,770 | 人民币普通股 | 8,700,770 | ||||||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8,621,860 | 人民币普通股 | 8,621,860 | ||||||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8,038,42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38,420 | ||||||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7,613,060 | 人民币普通股 | 7,613,060 | ||||||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7,607,926 | 人民币普通股 | 7,607,926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前10名股东中,柳工有限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2)公司未知其他社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社会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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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吸收合并柳工有限暨关联交易进展:
1、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简称“柳工有限”)的全体股东发行股票,吸收合并柳工有限。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本次吸并股票发行价格为7.49元/股,柳工有限100%股权的交易作价约76.16亿元。如柳工有限在评估基准日后进行利润分配,则交易价格应当相应扣减。本次吸收合并涉及向柳工有限股东新增发行股份数量约为
10.17亿股。发行完成后,柳工有限持有的公司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80亿股,柳工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18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6.19%,广西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招工服贸、双百基金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详见公司2021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1-42、2021-43、2021-44、2021-45)及本次吸收合并《重组报告书》。上述事项已经广西国资委批准并经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1-55)。
2、公司已向证监会递交行政许可申请和相关材料,2021年7月20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一次反馈意见。2021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议:(1)鉴于柳工有限实施的利润分配情况(每10股派现金红利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87,641,736.16元)相应调整本次交易价格,股票发行价格不变。调整后的交易价格为742,844.93万元,发行股份数量为991,782,278股;(2)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有效期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审议批准同会计师事务所以2021年6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对柳工有限进行加期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审阅报告;(3)根据上述情况,同意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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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4)同意公司与柳工集团就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5)同意《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的措施的议案》。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根据上述事项和证监会一次反馈意见,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研讨并逐项落实和回复。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21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及《重组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
(二)诉讼事项:
公司无重大诉讼事项。公司涉及的其他诉讼情况进展如下:
柳工董事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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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1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中恒”)与河南丰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河南丰太”)于2014年11月29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赵广宇、睢县丰太食品有限公司、河南丰太畜牧业有限公司、河南睢县酒业有限公司、张轩宏、郑前进、赵广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河南丰太以其名下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提供抵押。承租人河南丰太自2015年3月开始逾期支付租金,中恒依法于2016年5月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5,451 | 否 | 2016年5月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正式受理本案并于2017年 3月13日开庭审理,2017年9月中旬中恒公司签收一审判决。判决公告期满后中恒于2018年4月2日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3万余元,2019年1月另查明河南丰太已经将厂房土地及租赁物于2016年租赁给睢县豫粮公司,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函要求移交厂房及土地的处置权,中恒已同意。因无可供执行财产,2020年3月中恒向睢县人民法院申请河南丰太破产清算,因丰太法人已被刑事羁押,因疫情原因,法院暂时无法送达。2020年11月赵光宇已保外就医,现在郑州治疗,已联系破产法院尽快送达。 因申请河南丰太破产,涉及当地农户较多,影响较大,现政府组织各方进行协商处理。 | 法院判决河南丰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恒公司支付租金50,740,858.87元,违约金9,124,325.94元,承担诉讼费用319,356元,其他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2018年4月2日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2016年8月30日 | 2016年半年度报告 |
2 | 中恒与武汉飘飘食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武汉飘飘”)于2015年8月3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武汉飘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武 | 2,012 | 否 | 2016年6月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17年3月15日开庭审理,2017年9月中旬中恒公司签收一审判决。判决公告期满后,中恒于2018年4月2日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法院判决武汉飘飘食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中恒公司支付租金 | 2018年4月2日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2月武汉飘 | 2016年8月30日 | 201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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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大地林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卓培新、李曼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武汉大地林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其名下12套房产提供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承租人武汉飘飘自2016年1月开始逾期支付租金,中恒依法于2016年6月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3月武汉飘飘食品、大地林肯置业公司已宣告破产,2018年4月中恒已申报债权;截止2019年12月大地林肯破产案件进入破产清算阶段,武汉飘飘尚在破产重整阶段。 2020年9月7日大地林肯破产案件召开二债会,决定对大地林肯名下财产进行变价拍卖,用以偿付债权人。大地林肯抵押房产2020年11月17日网上第一次拍卖后流拍,后续启动二次拍卖。因大地林肯房产处置价值不足以偿还优先债权人及建筑债权人债权,故管理人听取各债权人意见。2021年5月21日武汉飘飘二债会召开。2021年6月30日与武汉飘飘管理人盘点租赁物,并委托管理人处置。2021年7月29日武汉飘飘场内资产整体上线拍卖,起拍价1.39亿元,8月9日一拍流拍,后续以1.1亿价格继续起拍。 | 19,897,195.92元,支付违约金1,406,515.33元,承担诉讼费用147,404元,其他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判决确认中恒公司对抵押房产具有优先受偿权。 | 飘与武汉大地林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已经被武汉东西湖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中恒已向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 | |||||
3 | 中恒与允通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华泰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华泰”)于2014年8月5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赵学干、徐建军、盐城九易机械有限公司、江苏中天采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江苏大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凯润贸易有限公司、阜宁阜阳路用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中汇投担保有限公司 | 6,619.54 | 否 | 法院于2015年6月15日正式受理案件,并已完成了对被告的财产保全工作,共保全了被告财产总价值约1亿元。本案于2017年3月31日开庭,2017年9月中旬收到一审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2017年12月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3月法院已启动司法拍卖程序,2018年6月13日评估公司就拟拍卖资产出具评估报告,拍卖相关工作正按法律程序在推进。2019年3月至当地 | 法院判决江苏华泰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向中恒公司支付租金64,040,210.89元,支付违约金6,659,661.92元,承担诉讼费用 | 强制执行中;尚存有4871万元(含利息违约金等)缺口,中恒对江苏大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天采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盐城九易机械有限公 | 2015年8月27日 | 201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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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刘家发以其名下房产提供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江苏华泰通自2015年2月15日第六期租金支付日起开始逾期,尚欠中恒租金6619.54万元未予支付。中恒依法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税务机关办理了税款缴纳,现抵押房产已作价2884万元过户至中恒名下, 2019年3月20日取得了不动产权证,现不动产权证已归档;已办理完毕中恒应付部分税款的清账工作。2019年12月中恒对其他保证人提起保证合同纠纷之诉已判决。2020年5月中恒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已终结本执行。2020年9月15日中恒向阜宁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20年11月与阜宁法院沟通推进破产进展。 | 431,197元,许建军、赵学干 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判决确认中恒公司对于刘家发抵押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 司、江苏中汇投担保有限公司、阜宁阜阳路用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凯润贸易有限公司在2019年9月份再次提出保证纠纷之诉。 | |||||
4 | 中恒与柳州市江航工贸有限公司(简称“江航工贸”)签订两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回租赁方式开展融资租赁。江航工贸的股东及其关联公司(汤建湘、覃怡、袁庄、柳州市汤礼吏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柳城县忠科配件有限公司、柳城县忠航铸造材料有限公司、海南五指山集团有限公司、海南五指山林化有限公司、云南亚创林业有限公司、杨静)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止2014年4月11日,江航工贸已拖欠租金36,490,190.88元及逾期利息 4,816,705.20元,保证人也拒不履行连带保证责任。中恒依法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4年5月4日正式受理此案。 | 4,130.69 | 否 | 本案于2014年7月9日开庭审理,2014年12月21日法院按照被告与中恒在庭下达成还款协议出具民事调解书,被告按调解书要求共计向中恒支付欠款1,023.59万元。因被告未能按照调解书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中恒已经向柳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资产状况。至今法院已冻结五指山集团持有的海南亚创林业公司49%的股权,共查封林权约6万亩冻结了被执行人海南五指山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省亚创林业有限公司的41.597%的股权。查封了被执行人海南五指山集团有限公司在海南省五指山市所持有的五林证字(2004)第40号林地林权。 海南五指山集团正与外部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重组工作,2019年9月资产管理公 | 根据调解协议,被告应当向中恒分期支付共计10,170万元,但被告未按时支付,中恒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告名下的林权面积巨大,难以快速处置。 | 被告按调解书要求共计向中恒支付欠款1,023.59万元。 | 2014年10月28日 |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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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对中恒债权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现正等待资产重组方案。2021年1月20日,中恒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海南五指山集团破产重整,法院已接收立案材料。2021年4月海口中院以无法联系债务人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同月申请恢复对海南五指山案件的执行程序,并申请追加汤礼吏一系被告为被执行人。2021年6月11日,案件已恢复执行,并追加被执行人。2021年6月20日冻结汤礼吏系企业对柳工应收账款。2021年8月15日现场调取所有查封林权权属登记情况,委托法院对7000亩未抵押林权进行评估拍卖。 | ||||||||
5 | 江苏建宸柳工机械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建宸”)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柳州柳工挖掘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挖公司”)自2008年12月22日起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孙斌、梅银芳、张利等系该买卖合同关系中江苏建宸的连带保证人。截止2013年7月31日江苏建宸对柳挖公司欠款34,548,418.87元,违约金达2,061,401.08元,两项共计36,609,819.95元。因经多次催收均无果,柳挖公司依法于2013 年9月17日向柳州市柳江县法院提起诉讼。 | 3,660.98 | 否 | 2017年2月8日,柳挖公司签收柳州中院的终审判决。2017年8月14日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6月法院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杜艾保不服柳州中院按撤回再审处理的裁定,向柳州市检察院申请抗诉,目前广西高院受理再审。 | 法院判决江苏建宸支付柳挖公司货款34,548,418.87元,违约金5,656,333.30元(暂计至2014年7月3日止,今后仍按每日万分之五计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梅银芳对上述判决江苏建宸支付给柳挖的货款、 | 已执行回款71.05万元,被执行人杜艾保提起再审申请,广西高院裁定由柳州中院再审,中止执行程序。因杜艾保未在规定时间内预交案件受理费,柳州中院于2020年6月16日裁定按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处 | 2013年10月27日 |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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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杜艾保、张利对上述判决所欠货款中的30,740,941元及其对应的违约金5,032,965.87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孙斌对上述判决所欠货款中的2,871,677.20元及对应的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理。2020年12月份执行回款4.17万元。2021年2月杜艾保不服柳州中院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的裁定,向柳州市检察院申请抗诉。 2021年4月已对孙斌、杜艾保即将到期的房产查封进行续封。2021年6月24日收到抗诉应诉通知书、提审裁定、抗诉书等材料,广西高院裁定中止执行。2021年8月17日再审案件开庭,待判决。2021年9月23日收到再审裁定,广西高院以事实认定不清为由发撤销原判并回柳江法院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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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徽华柳柳工工程机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柳”)与柳挖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叶凤琦、姚定强、许安平、范照勇、张利和盛立新等6人系该买卖合同关系中安徽华柳的连带保证人。安徽华柳对柳挖公司欠款54,058,879.10 元及应支付违约金合计57,438,899.91元,因经多次催收均无果,柳挖公司为依法于2013年4月11日向柳州市柳江县法院提起诉讼。 | 5,743.89 | 否 | 广西高院于2016年12月1日开庭审理。2017年2月17日柳挖公司签收广西高院作出的终审判决。柳挖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法院强制安徽华柳公司及姚定强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之义务。 | 判决驳回柳挖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审判决。 | 已累计执行回款2,627,272.00元。2018年10月合肥市中级法院受理安徽华柳破产申请,2019年1月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1年7月22日回款74万元。查封了三套房产准备进行拍卖。 | 2013年4月13日 | 2013-08号柳工关于柳挖公司诉经销商安徽华柳的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
7 | 安徽华柳与中恒自2008年12月22日起存在融资租赁合作关系。双方的合同约定,安徽华柳、盛立新、姚定强、许安平、范照勇、张利和叶凤琦等七被告为安徽华柳向中恒推荐的客户提供担保责任。截至2013年4月18日,安徽华柳所推荐的70名客户对中恒逾期支付租金、罚息等共计48,011,708.61元,因经多次催收均无果,中恒依法于2013年5月13日向北京顺义区法院提起诉讼。 | 4,801.17 | 否 | 2016年10月案件一审受理法院以原告诉讼请求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起诉,中恒已经向北京市高院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裁定。 | 中恒另外就已经确定的融资租赁客户债权约1,933万元向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安徽华柳、叶凤琦、姚定强、许安平、范照勇、张利和盛立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案于2019年7月二审开庭,并在7月22 | 2019年12月17日执行回款79.619614万元。2020年3月10日执行法院打入执行案款52.7万,该案实际回款已达132.35万; 法院已完成盛立新待拍卖两套房产的现场核实。后由于叶凤琦提起 | 2013年8月27日 | 2013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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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判决盛立新、姚定强、许安平、范照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向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共计29,609,208.74元。 中恒公司于2019年8月2日申请强制执行,现该案正在强制执行中。 | 执行异议中包含盛立新的两套房产,现执行中止。法院启动拍卖范照勇房产程序。 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进行了执行异议事宜的听证开庭,驳回了叶凤琦的执行异议,叶凤琦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已开庭,待判决。2021年3月执行回款1500万元,已打入执行法院账户,目前在联系法院放款。2021年3月12日回款1500万元;2021年4月16日叶凤琦债务加入;2021年6月回款756.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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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回款200万元。2021年8月份回款150万元。对方依据和解协议正常履行中。 | ||||||||
8 | 被告新疆巨华柳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简称“新疆巨华公司”)与本公司自 2015年1 月1 日起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张鹏、姜玲、张健、王蕾、张斌等作为新疆巨华公司的连带保证人。因新疆巨华公司拖欠本公司货款,公司经多次催收无果后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新疆巨华公司向原告立即偿还装载机货款6,618.36万元;配件货款77.46万元;罚息(违约金)645.54万元;合计7,341.37万元(RMB)。(2)被告张鹏、姜玲、张健、王蕾、张斌、常悦对被告新疆巨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被告新疆巨华公司返还所有权属于原告的13台装载机样机,价值455万元。(4)原告以被告新疆欧普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他项权利抵押证抵押的房产进行优先受偿。(5)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 | 7,341.37 | 否 | 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柳州中院于2018年10月10日驳回被告的管辖权异议,之后被告向广西高院提出上诉,广西高院于2019年12月25日作出终审裁定,裁定撤销柳州中院的裁定,将案件发回柳州中院按照起诉受理条件重新审查。 2020年11月20日,柳州中院作出管辖权异议裁定,裁定由柳州中院管辖本案,配件款另行起诉。2021年5月31日新疆巨华案开庭。同时,柳南法院受理新疆巨华(配件款)案。2021年7月,柳州中院下判决。2021年8月11日向广西高院提出上诉。2021年9月3日公司诉新疆巨华(配件款)案已出具判决书,法院支持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 公司诉新疆巨华(配件款)案已出具判决书,法院支持全部诉讼请求。 | 无 | 2018年4月3日 | 2017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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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 | ||||||||
9 | 被告合肥开源柳工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合肥开源公司)作为本公司经销商,自2014年1 月1 日起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被告沈永兴、郑文芳、沈瑶等作为合肥开源公司的连带保证人。因合肥开源公司拖欠本公司货款,本公司经多次催收无果后向柳州市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合肥开源公司向原告立即偿还货款51,962,707.21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1,962,707.21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从2017年4月29日起计算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之日止)。(2)被告沈永兴、郑文芳、沈瑶、江斌、陈杨对被告合肥开源柳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柳州市中院于2017年5月22日正式受理案件。 | 5,196.27 | 否 | 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柳州中院于2018年8月11日作出裁定,裁定驳回被告的管辖权异议,被告于2018年10月29日向广西高院提起上诉,广西高院于2019年6月27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案经过公告送达后定于2020年4月20日在柳州中院开庭。 | 柳州中院于2020年5月28日作出判决,判令合肥开源柳工机械有限公司支付欠款本金37024688.08元,按每日0.05%的计算标准计算项下利息,沈永兴、郑文芳、沈瑶、江斌、陈杨承担连带责任。 | 2021年3月4日柳州市中院立案执行。2021年5月柳州中院已强制执行划拨被告银行账户共计:94.83万元,8月已执行回款到账。目前,资产评估机构已经对被执行人的不动产进行现场勘测,准备出具评估报告。 | 2018年4月3日 | 2017年年度报告 |
10 | 2016年4月,中恒公司与海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 | 6,110.87 | 否 | 本案于2019年1月4日在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并进行了诉讼财产保全。2019年5月案件移送至海口一中院管辖,案件于2019年10月30日开庭审理,并于2020年3月18日达成调 | 已经达成调解,中恒于2020年3月份收到调解书,【调解内容如下:首期 | 被告按照调解书履行,5案件累计支付租金7900万及诉讼费1702315 | 2019年4月30日 | 2019年一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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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中恒公司于2019年1月4日诉讼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承租人 支付未付租金60,215,539.62元和违约金893,146.39元,以及自2019年1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全部未付租金的违约金,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解。 | 款在调解协议达成后3日内支付6428571元。其余分期:被告2020年3月至6月每月支付160714元;7月至次年1月支付803571元,还款日期15日之前;剩余租金56315715元在21年1月15日支付完毕。如未能在2021年1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剩余租金,原告同意按照原合同年利率计算资金占用成本展期至2023年12月15日。同时确定提前还款以及资产解封事宜。】 | 元;2020年9月与海航股权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债务加入协议。10月债权债务加入协议签署完毕。2021年1月29日海航方公告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1年2月10日法院裁定受理海航破产重整。2021年2月18日收到破产重整裁定书以及债权申报指引。2021年3月5日正式提交债权申请及审核,并至管理人处现场沟通债权申报及重整方案等事宜。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根 | |
11 | 2016年4月,中恒公司与海南海控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中恒公司于2019年1月4日诉讼至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请求承租人支付未付租金104,752,372.66元以及违约金1,435,741.97元,以及自2019年1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全部未付租金的违约金,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10,618.81 | 否 | 本案于2019年1月4日在广西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并进行了诉讼财产保全。2019年6月案件移送至海口一中院管辖,案件于2019年11月7日开庭审理,并实际于2020年3月18日达成调解。 | 2019年4月30日 | 2019年一季报 | |
12 | 2016年4月,中恒公司与海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 | 18,292.61 | 否 | 本案于2019年1月4日在广西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并进行了诉讼财产保全。2019年6月案件移送至海口一中院管辖,案件于2019年11月7日开庭审理,并实际于2020年3月18日达成调 | 2019年4月30日 | 2019年一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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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中恒公司于2019年1月4日诉至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请求承租人支付未付租金180,216,618.96元、违约金2,709,439.25元,以及自2019年1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全部租金的违约金,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解。 | 据会议情况及现有材料论证分析后续重整方案及应对措施,预计11月10日左右提出海航基础控股重整方案;2021年5月针对海航租赁物,律师起草《关于尽快安排债权人参与融资租赁物盘点评估的函》,并于5月12日向管理人发送;并于月底获得回复,管理人已收到相关函件,研究启动相关工作,公司继续跟踪管理人对于破产重整债权的认定情况。管理人已确认该笔合同项下破产债权63460290.29元。 | ||
13 | 2016年4月,中恒公司与海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中恒公司于2019年1月4日诉至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请求承租人支付全部未付租金141,473,308.85元、违约金2,408,051.82元,以及自2019年1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全部未付租金的违约金,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14,388.13 | 否 | 本案于2019年1月4日在广西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并进行了诉讼财产保全。2019年6月案件移送至海口一中院管辖,案件于2019年11月7日开庭审理,并实际于2020年3月18日达成调解。 | 2019年4月30日 | 2019年一季报 | |
14 | 2016年4月,中恒公司与海南海控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 | 14,502.27 | 否 | 本案于2019年1月4日在广西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并进行了诉讼财产保全。2019年6月案件移送至海口一中院管辖,案件于2019年11月7日开庭审理,并实际于2020年3月18日达成调解。 | 2019年4月30日 | 2019年一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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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中恒公司于2019年1月4日诉至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请求承租人支付全部未付租金143,433,742.68元(已抵扣除费用后的扣保证金10,335,000.00元)和违约金1,588,943.67元,以及自2019年1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全部未付租金的违约金,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对于债务人以其特定财产提供担保的债权,留债期限为10年,按照相应的比例偿还,其他普通债权以海航基础转增股票抵债,抵债价格为15.56元/股。 |
柳工董事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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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9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253,942,891.41 | 6,253,310,644.5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0,333,1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6,626,187.44 | 60,296,925.62 |
应收账款 | 6,196,464,660.19 | 4,639,429,562.77 |
应收款项融资 | 190,398,415.94 | 191,434,291.99 |
预付款项 | 288,349,429.40 | 146,263,783.1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522,814,826.62 | 390,544,404.1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6,460,432,106.08 | 7,071,130,326.29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563,967,132.26 | 4,394,911,37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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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动资产 | 709,283,131.85 | 841,910,418.18 |
流动资产合计 | 24,262,278,781.19 | 24,079,564,826.8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150,500.00 | 52,150,500.00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3,640,515,676.65 | 3,942,359,004.83 |
长期股权投资 | 742,124,067.46 | 714,859,258.3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3,522,258.00 | 4,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00,524,549.84 | 130,503,977.22 |
固定资产 | 3,109,160,477.17 | 3,068,164,657.83 |
在建工程 | 647,381,383.89 | 272,335,963.1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2,623,289.69 | |
无形资产 | 947,559,317.70 | 962,335,670.31 |
开发支出 | 36,630,811.35 | 33,460,983.62 |
商誉 | 49,984,460.25 | 48,599,407.90 |
长期待摊费用 | 25,837,895.03 | 32,924,663.6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45,126,768.38 | 634,242,374.7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056,141,455.41 | 9,930,936,461.53 |
资产总计 | 34,318,420,236.60 | 34,010,501,288.4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972,786,598.96 | 6,699,199,627.6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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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026,062,258.23 | 3,227,479,457.23 |
应付账款 | 4,116,980,562.26 | 4,986,736,042.99 |
预收款项 | 76,785,292.33 | 75,330,596.09 |
合同负债 | 296,035,718.40 | 164,081,368.4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7,078,997.82 | 260,013,999.56 |
应交税费 | 150,690,323.86 | 230,661,768.00 |
其他应付款 | 2,270,075,647.48 | 1,620,027,041.9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9,101,006.42 | 4,602,940.0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23,884,703.76 | 2,236,646,475.12 |
其他流动负债 | 119,279,012.72 | 403,090,125.75 |
流动负债合计 | 18,099,659,115.82 | 19,903,266,502.76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797,056,905.58 | 156,012,046.51 |
应付债券 | 278,112,350.36 | 247,378,688.4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2,379,627.36 | |
长期应付款 | 265,324,867.24 | 642,755,804.46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79,041,573.27 | 83,880,10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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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负债 | 968,447,555.39 | 805,696,085.55 |
递延收益 | 418,262,975.01 | 255,183,684.9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424,902.88 | 3,528,388.9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842,050,757.09 | 2,194,434,808.44 |
负债合计 | 21,941,709,872.91 | 22,097,701,311.2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475,240,876.00 | 1,475,921,37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146,541,182.47 | 3,142,312,298.81 |
减:库存股 | 28,726,282.35 | 44,800,383.61 |
其他综合收益 | -154,188,865.62 | -138,265,096.51 |
专项储备 | 36,725,479.84 | 18,091,830.20 |
盈余公积 | 863,676,201.19 | 863,676,201.19 |
一般风险准备 | 140,205,642.44 | 140,205,642.44 |
未分配利润 | 6,475,477,377.06 | 5,999,419,536.8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954,951,611.03 | 11,456,561,405.37 |
少数股东权益 | 421,758,752.66 | 456,238,571.8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376,710,363.69 | 11,912,799,977.2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4,318,420,236.60 | 34,010,501,288.40 |
法定代表人:曾光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铁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铁柱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19,763,027,285.05 | 16,907,015,658.37 |
其中:营业收入 | 19,763,027,285.05 | 16,907,015,658.37 |
第24页,共33页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8,783,464,938.36 | 15,847,657,736.54 |
其中:营业成本 | 16,374,375,930.98 | 13,486,212,206.4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78,735,331.46 | 78,086,342.30 |
销售费用 | 1,399,033,277.97 | 1,165,088,378.13 |
管理费用 | 535,653,436.68 | 498,693,071.65 |
研发费用 | 342,005,287.00 | 379,761,463.38 |
财务费用 | 53,661,674.27 | 239,816,274.62 |
其中:利息费用 | 132,977,001.53 | 144,619,832.50 |
利息收入 | 123,443,057.77 | 76,867,676.04 |
加:其他收益 | 143,864,356.61 | 198,213,187.6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2,532,085.76 | 102,702,679.2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67,843,244.08 | 98,379,405.0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07,5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8,280,081.76 | -128,208,067.3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6,075,581.46 | -51,388,108.8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750,948.57 | 3,512,145.17 |
第25页,共33页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67,354,074.41 | 1,184,797,257.76 |
加:营业外收入 | 10,137,056.81 | 39,786,637.56 |
减:营业外支出 | 5,199,087.12 | 6,073,096.1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72,292,044.10 | 1,218,510,799.19 |
减:所得税费用 | 213,612,282.29 | 214,783,699.5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58,679,761.81 | 1,003,727,099.67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58,679,761.81 | 1,003,727,099.67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89,125,285.49 | 995,648,386.96 |
2.少数股东损益 | -30,445,523.68 | 8,078,712.71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923,769.11 | -13,978,248.01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923,769.11 | -13,978,248.01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522,258.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522,258.0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3,446,027.11 | -13,978,248.01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3,446,027.11 | -13,978,248.01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第26页,共33页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42,755,992.70 | 989,748,851.6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73,201,516.38 | 981,670,138.9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0,445,523.68 | 8,078,712.71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60 | 0.6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60 | 0.6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曾光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铁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铁柱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5,010,369,016.13 | 21,901,080,765.97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81,844,202.62 | 193,731,942.0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5,313,819.29 | 672,442,786.3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877,527,038.04 | 22,767,255,494.34 |
第27页,共33页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1,779,232,195.57 | 20,349,204,362.29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72,519,261.63 | 1,323,823,896.1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07,730,616.76 | 613,810,522.8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11,247,443.71 | 1,543,368,600.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470,729,517.67 | 23,830,207,382.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6,797,520.37 | -1,062,951,887.8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20,000,000.00 | 646,424,5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5,499,836.59 | 35,657,536.3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8,538,371.02 | 13,790,522.96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85,000.00 | 6,477,894.4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95,723,207.61 | 702,350,453.7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11,592,108.17 | 188,212,435.8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42,543,241.04 | 727,792,5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1,000.00 | 1,432,7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55,036,349.21 | 917,437,635.8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9,313,141.60 | -215,087,182.0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第28页,共33页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5,900.00 | 3,894,1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5,900.00 | 3,894,1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892,733,753.79 | 4,177,969,459.3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47,807,894.79 | 77,716,753.4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40,677,548.58 | 4,259,580,312.7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632,745,827.48 | 2,933,382,488.8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35,026,978.37 | 387,233,682.12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80,711,935.84 | 353,246,833.1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248,484,741.69 | 3,673,863,004.0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07,807,193.11 | 585,717,308.7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841,738.46 | -33,511,351.4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71,164,552.80 | -725,833,112.6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15,799,090.81 | 5,158,381,925.6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44,634,538.01 | 4,432,548,813.04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253,310,644.51 | 6,253,310,644.51 | |
结算备付金 |
第29页,共33页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0,333,100.00 | 90,333,1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0,296,925.62 | 60,296,925.62 | |
应收账款 | 4,639,429,562.77 | 4,639,429,562.77 | |
应收款项融资 | 191,434,291.99 | 191,434,291.99 | |
预付款项 | 146,263,783.17 | 144,042,083.30 | -2,221,699.8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90,544,404.14 | 390,544,404.1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7,071,130,326.29 | 7,071,130,326.2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394,911,370.20 | 4,394,911,370.20 | |
其他流动资产 | 841,910,418.18 | 841,910,418.18 | |
流动资产合计 | 24,079,564,826.87 | 24,077,343,127.00 | -2,221,699.8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52,150,500.00 | 52,150,500.0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3,942,359,004.83 | 3,942,359,004.83 | |
长期股权投资 | 714,859,258.35 | 714,859,258.3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第30页,共33页
投资性房地产 | 130,503,977.22 | 130,503,977.22 | |
固定资产 | 3,068,164,657.83 | 3,068,164,657.83 | |
在建工程 | 272,335,963.13 | 272,335,963.1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6,161,421.19 | 36,161,421.19 | |
无形资产 | 962,335,670.31 | 962,335,670.31 | |
开发支出 | 33,460,983.62 | 33,460,983.62 | |
商誉 | 48,599,407.90 | 48,599,407.90 | |
长期待摊费用 | 32,924,663.62 | 32,924,663.6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34,242,374.72 | 634,242,374.7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930,936,461.53 | 9,967,097,882.72 | 36,161,421.19 |
资产总计 | 34,010,501,288.40 | 34,044,441,009.72 | 33,939,721.3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699,199,627.62 | 6,699,199,627.62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227,479,457.23 | 3,227,479,457.23 | |
应付账款 | 4,986,736,042.99 | 4,986,736,042.99 | |
预收款项 | 75,330,596.09 | 75,330,596.09 | |
合同负债 | 164,081,368.48 | 164,081,368.48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60,013,999.56 | 260,013,999.56 |
第31页,共33页
应交税费 | 230,661,768.00 | 230,661,768.00 | |
其他应付款 | 1,620,027,041.92 | 1,620,027,041.9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602,940.00 | 4,602,94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36,646,475.12 | 2,239,989,742.37 | 3,343,267.25 |
其他流动负债 | 403,090,125.75 | 403,090,125.75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903,266,502.76 | 19,906,609,770.01 | 3,343,267.25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56,012,046.51 | 156,012,046.51 | |
应付债券 | 247,378,688.40 | 247,378,688.4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0,596,454.07 | 30,596,454.07 | |
长期应付款 | 642,755,804.46 | 642,755,804.4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83,880,109.62 | 83,880,109.62 | |
预计负债 | 805,696,085.55 | 805,696,085.55 | |
递延收益 | 255,183,684.93 | 255,183,684.9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528,388.97 | 3,528,388.9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94,434,808.44 | 2,225,031,262.51 | 30,596,454.07 |
负债合计 | 22,097,701,311.20 | 22,131,641,032.52 | 33,939,721.3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475,921,376.00 | 1,475,921,37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第32页,共33页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142,312,298.81 | 3,142,312,298.81 | |
减:库存股 | 44,800,383.61 | 44,800,383.61 | |
其他综合收益 | -138,265,096.51 | -138,265,096.51 | |
专项储备 | 18,091,830.20 | 18,091,830.20 | |
盈余公积 | 863,676,201.19 | 863,676,201.19 | |
一般风险准备 | 140,205,642.44 | 140,205,642.44 | |
未分配利润 | 5,999,419,536.85 | 5,999,419,536.8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456,561,405.37 | 11,456,561,405.37 | |
少数股东权益 | 456,238,571.83 | 456,238,571.83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912,799,977.20 | 11,912,799,977.2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4,010,501,288.40 | 34,044,441,009.72 | 33,939,721.32 |
调整情况说明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新租赁准则,期初影响金额为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均按照合同规定的剩余期限内需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现值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第33页,共33页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