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编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议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