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1-064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基本情况概述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或“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暖通”)与股东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进吾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已于2021年10月29日到期。具体情况如下:
二、表决权委托的基本情况
2020年3月25日,公司原控股股东上丰集团、实际控制人叶进吾先生、股东刘锦成先生与美的暖通签署了《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日,上丰集团、叶进吾与美的暖通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上丰集团将其持有的197,543,645股公司股份,刘锦成先生将其持有的11,141,773股公司股份,合计208,685,418股,转让给美的暖通。
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上丰集团、叶进吾先生将合计持有的55,747,255股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美的暖通,委托期限为本次交
易的股份完成交割之日起15个月。2020年4月8日,美的暖通与上丰集团、叶进吾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同意将本表决权委托期限由15个月调整为18个月。
2020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收购涉及的208, 685,41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8日、2020年5月1日分别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的公告》和《关于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暨控股权变更的公告》。
截至2021年10月29日,表决权委托期限已届满,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表决权委托自委托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
三、表决权委托到期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表决权委托到期前情况 | 表决权委托到期后情况 | ||||||
拥有股份数量 | 比例 | 拥有表决权数量 | 比例 | 拥有股份数量 | 比例 | 拥有表决权数量 | 比例 | |
美的暖通 | 208,685,418 | 18.93% | 264,432,673 | 23.99% | 208,685,418 | 18.93% | 208,685,418 | 18.93% |
上丰集团 | 41,800,355 | 3.79% | 0 | 0 | 41,800,355 | 3.79% | 41,800,355 | 3.79% |
叶进吾 | 13,946,900 | 1.27% | 0 | 0 | 13,946,900 | 1.27% | 13,946,900 | 1.27% |
四、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五、 其他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表决权委托到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美的暖通、上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进吾将按规定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公司在2021年10月2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本次表决权委托到期为上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进吾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