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兰子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7)。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3票。
独立董事毛英莉、俞毅、管云德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为:由于公司2020年会计差错更正未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我们认为本次会计差错的更正数据会影响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数据的准确性,最终数据应以专业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为准。故我们对《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投弃权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新增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新增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8)。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肖驹驰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