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星星 公告编号:2021-0138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新增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目前的资金需求,拟向间接控股股东萍乡市汇盛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盛工业”)新增借款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盛工业间接控股公司控股股东萍乡范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乡范钛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汇盛工业为公司关联方,上述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新增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肖驹驰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17条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上述借款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5、2021年8月23日,公司收到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赣03破申5号《决定书》,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根据《决定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增加对外负债前,尚需报经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萍乡市汇盛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3010607780339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住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开发区经贸大厦附3楼法定代表人:姚信海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3年1月25日经营范围:工业投资管理,债务管理,资产运营,市政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及开发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利设施项目的投资及建设,为企业提供助贷、信贷政策和金融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批发零售;房屋租赁;国内贸易代理。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972,231.57 | 767,900.48 |
萍乡范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萍乡市汇盛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萍乡市汇盛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萍乡璟珅汇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萍乡璟珅汇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
100%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9.8998%
99.8998%
99.99%
99.99%
15.04%
负债总额 | 577,391.85 | 405,217.04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394,839.72 | 362,683.45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营业收入 | 313.07 | 84,677.16 |
净利润 | -456.33 | 10,380.43 |
注:以上数据均为母公司口径,均未经审计。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汇盛工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盛工业间接控股公司控股股东萍乡范钛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汇盛工业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资金用途:用于公司继续经营、维持营运价值所必要的支出;
3、借款额度有效期: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4、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
5、抵押及担保措施:无;
6、协议的生效条件:借款协议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完成各方应尽的审批程序后生效,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7、授权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内,具体办理业务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以实际借款金额为基数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向汇盛工业支付借款利息,且公司无需为本次借款向汇盛工业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开、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系公司根据目前的资金需求而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公告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向汇盛工业及其关联方累计借款金额17.3亿元,前述借款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新增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关联方侵犯公司利益以及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宜。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