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1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雍苹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雍苹女士、徐国华先生现场参会,曾媛女士因工作原因以电话方式参会),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确认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处理的稳健、谨慎,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确认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