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1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6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346,398,804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346,398,804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85.6363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85.6363 |
共同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陈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韩保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陈伟升先生、孙君光先生、陈传好先生,公司董事候选人秦汉军先生、纪委书记陈兴祥先生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46,396,804 | 99.9994 | 2,000 | 0.0006 | 0 | 0.0000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153,196 | 98.7113 | 2,000 | 1.2887 | 0 | 0.0000 |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力峰、黄珏姝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