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0月29日,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高科”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黄锦辉2)合伙人人数(截至2020年12月31日):44人3)注册会计师人数(截至2020年12月31日):515人4)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截至2020年12月31
日):207人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098.53万元,其中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为 32,447.95万元,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为 7,916.73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教育、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金融业。
2020年度审计收费总额:2,695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0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523.87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忠志,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6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建投能源(000600)、河钢资源(000923)、圣济堂(600227)、亚太实业(000691)、中南文化(002445)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英,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中国高科(600730)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1月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复核了开滦股份(600997)、老白干酒(600559)、中国高科(600730)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忠志于2018年受到了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处理决定。
序号 | 姓名 | 处罚日期 | 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罚情况 |
1 | 曹忠志 | 2018年 3月9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 | 因对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程序不到位,被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在执行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能够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因此,我们对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续聘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48万元(若需要专项报告将另行收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26.05万元,审计期间因审计工作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2、独立董事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决策和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48万元(若需要专项报告将另行收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26.05万元,审计期间因审计工作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