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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源环保: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3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京源环保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3月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83.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4.3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384,742,2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41,994,125.28元,实际募集资金342,748,074.7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111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项目总投资额募集资金使用额
1智能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11,563.0010,579.76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583.003,463.69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3,600.0013,600.00
合计28,746.0027,643.45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6,631.35万元,本次拟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9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65%。公司最近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9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耀欧阳刚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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