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生效并实施,根据发行后注册资本情况及公司类型变更情况,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三条 |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于【 】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19.3467万股,于2021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274.3467万元。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均为普通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172,743,467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百一十二条 |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