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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化学:关于“18新化03”公司债券转售结果暨摘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9

证券代码:002092证券简称:中泰化学公告编号:2021-135

债券代码:112768债券简称:18新化03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新化03”公司债券转售结果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18新化03”的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登记期内(2021

日至2021年

日)选择将其所持有的“18新化03”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新

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回售价格为100元/张

(不含利息),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1年9月27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8新化03”

在回售登记期内回售数量为13,860,000张,回售金额1,386,000,000.00元(不含利

息),剩余未回售债券数量为

张。发行人在2021年

日完成支付本期债券的

回售资金13.86亿元及应计利息。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品种一)投资者回售结果公告》,发行人于2021年

日至2021

年10月27日对回售债券实施转售,拟转售债券数量13,860,000张。本期债券完成

转售数量为0张。本次转售实施完毕后,对于未转售的债券份额13,860,000张进行

注销,“18新化03”剩余托管数量为

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简称“

新化

”);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3年期,并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规模:人民币

13.86亿元;

5、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

行;

、原债券利率: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为

6.96%;

7、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9月27日;

8、付息日期:2018年至2023年间每年的9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

9、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

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

息,本金自本金支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0、原兑付日期:2023年9月27日;

11、回售、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12、担保情况:无;

、本次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回售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2021年6月10日,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

限责任公司跟踪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5、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期债券提前兑付情况

1、原债券到期日:2023年9月27日

、资金兑付日:

2021年

3、提前摘牌日:2021年11月2日

三、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境外机构投资

境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号)等规定,2018

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

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四、本期债券转售相关机构

1、发行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联系人:费翔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传真:0991-8751690

邮政编码:830054

2、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号天圆祥泰大厦

联系人:胡承昊

联系电话:17701835535

传真:

021-63083007

邮政编码:100029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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