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 意见 “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0第 七届董事会 ⒛21年 第一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根 据 《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公司章程》 和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 ,现 就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 经对 以上人 员有关情况的调查和 了解 ,认 为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资格 ,能 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未 发现有 《公司法》第 146条 规定的禁止 任职情况 ,以 及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其 提名和 聘任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 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 决议 。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张惠忠: l拐 穆云坠 鲫彻 陈喜昌:(%F髫 δ , 二 0二 — 年十 月 二 十 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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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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